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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就沒有想過,會用這麼一種方式面對敵人。

丁一以為那大約是評書之中、小說裡面的情節,但現在他卻不得不以這麼一種方式,右手把持著長槍,左手抱著嬰孩。因為他快要被滿都海逼瘋了,她總是要扯著東西往嘴裡塞,偏偏還不哭!他自問不是一個心軟的人,但要對一個嘻嘻笑的一歲嬰兒下手,或是把她扔棄,丁一實在做不出來。

外圍的馬匪扯動韁繩策馬而來,正是方才砸碎巴達瑪左手小盾那個手持沉重狼牙棒的彪悍壯漢,丁一做不出的事,不是別人就一樣做不出來,比如向一個嬰孩下手。那人持著狼牙棒,身體微微右偏,若是丁一側身退避,這一棒砸下去,丁一左肩連同手中的嬰兒,便成一灘肉泥。

二十步,奔馬瞬息立至!

丁一左手懷抱嬰孩,側身以右手長槍面對來敵,持槍在手,槍長六尺,槍尾以肘部夾在肋間,槍尖穩穩斜指向前。

他沒有動。

再快也快不過奔馬。

那沉重的狼牙棒藉著馬力丁一知道自格不開,絕對不行,無論是否有著滿都海這個拖累都不行,就算他練過幾十萬次的防左刺也不行,絕對的力量面前,什麼都是假的。

使狼牙棒的馬匪也絕對身經百戰的角色,一瞬之間他已明白了丁一的打算。連忙捏緊韁繩,蹬實馬蹬,但如電奔馬是他的速度,也是他的劣勢。他的反應不可謂不快,騎術也不可謂不精。但這馬速實在太快了。

戰馬在丁一的槍尖之前半尺之處,生生止住了勢子,人立而起,前蹄亂踢。

它無法迎著陽光,奔向一把始終指著它兩眼中間,紋絲不動的利器。

丁一快速繞過那前蹄亂踢的戰馬,長槍探出:“殺!”

那正在忙於平衡身體的馬匪,狼牙棒脫手落地。再也無力操縱戰馬,隨即被那戰馬顛落馬背,摔在地上濺起一片沙塵,他捂著咽喉不住噴血的創口,看著丁一跨上那原本屬於他的馬,槍尖足夠穩能讓戰馬止步,他倒是明白;但他至死也不明白的。是那一槍,為何如此之快?而顯然他無法在離開這個世界之間,得到答案。

其實他不懂,奪去他性命的,不是如電的那一槍。

而是鋼鐵般的意志。

道理誰都明白,但當近噸的戰馬呼嘯而來之時。馬上騎士揮著武器殺至,是否還能保持手中長槍紋絲不動,槍尖始終指向戰馬的兩眼之間呢?是否會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一定能逼得它停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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