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蘭因絮果 32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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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居住在那個住址的時間,都報告牧師。牧師在禮拜日那天晨禱讀完了第二遍《聖經》經文的時候,向眾宣佈,每禮拜宣佈一次,共宣佈三次,宣佈時,問有反對的人沒有。如有人反對,可以提出。另一種是用許可證,那就不必經過當眾宣佈的手續。原文用方言"call home",且有哈代自注,說明其意。茲均略去。 "什麼?""今兒該是第一次啊,"她安安靜靜地看著苔絲回答說。"你們不是定好了,除夕那天結婚嗎,親愛的?" 苔絲急忙回答說:"是啊。""不是一共要宣佈三次嗎?這陣兒到過年,中間兒可只剩了兩個禮拜了。"苔絲自己都覺得臉上灰白起來;伊茨說的很對呀,當然要宣佈三次啊。他也許忘了吧!如果真那樣,就得遲延一個禮拜了,那多不吉祥!她怎麼可以提醒他呢?苔絲本來羞羞答答,退縮不前,現在卻又忽然滿心焦灼,急不能待,一心只怕失去了那個無價的珍寶了。
幸而出了一件在理必有的事,解除了她的焦灼。原來伊茨把沒宣佈結婚通告的話,對克里克太太說了,克里克太太就以年長經事的老婆婆自居,把這件事告訴了克萊。
"你忘了嗎,克萊先生?怎麼沒宣佈結婚通告哇?" "沒忘,並不是忘了,"克萊說。
他剛背地裡見了苔絲,就安慰她說,"你別因為聽見他們說沒宣佈結婚通告,就著起急來。我覺得,咱們用許可證,更嚴密一些,所以我沒跟你商量,就自己拿了主意,一定用許可證了。這麼一來,你禮拜天早上,在教堂裡,想要聽見宣佈你的名字,可就辦不到了。""我本來並不想聽人宣佈我的名字啊,最親愛的呀,"她驕傲地說。
苔絲現在知道了一切都妥當齊備,心裡就不知輕鬆了多少;她本來還幾乎害過怕,惟恐有人在教堂裡站起來,根據她已往的歷史,反對她的結婚通告。現在不用怕這一層了。真是事情樣樣都順利!
"我自己老不十分放心,"她自言自語地說。"現在倒是事事順利,但是也許來一陣惡運,把好運都給我驅逐而去呀。老天爺就是慣於這樣捉弄人的。我反倒後悔,不該不用通常的結婚通告來著!"但是一切都非常順利。她想,不知道結婚的時候,他願意她穿現在那件頂好的白色連衣裙呢,還是得另買一件新的呢?對於這個問題,他早就想到了,所以沒用她躊躇許久。因為有一天,郵局給她送來了一些大包裹。開啟一看,裡面是全套的服裝,從頭上戴的到腳上穿的,件件俱全;裡面還有一套無一不備的晨間服裝,象他們籌備的這種不事鋪張的婚禮,這套服裝穿著頂合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