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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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戰勝他的老師柯特,接著前往薊犁的一個不大太平的小城,在那裡施展拳腳的那段故事,是在一九七〇年春天寫的。羅蘭的父親第二天早晨出現的情節則寫於一九九六年夏天。雖然在故事的世界裡,這兩件事之間只隔了十六個小時,但在現實生活中。講故事的人在這期間已經度過了他生命的二十六個春秋了。但是,那一刻終於還是來臨了,我發現自己正隔著一張妓女的床,面對著另一個自己——床的一邊是一個留著一頭黑長髮、長著絡腮鬍的遊手好閒的男生,另一邊是一個成功的通俗小說家(在那些讚賞我的評論家的圈子裡,我被冠以一個親切的稱號——“美國劣等作家”)。
我提這個只是因為它從本質上概括了我所體驗到的,“黑暗塔全系列”創作過程中的怪異之處。我寫了大量的小說和短篇故事,足以填滿一個像太陽系一樣龐大的想象空間,但羅蘭的故事是這個星系裡的木星——它的風頭能夠蓋過所有其他行星(至少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是這樣的),那個地方有奇異的氣候,驚豔的風景,以及狂野的引力作用,這使得其他行星都變得異常渺小,我說了嗎?事實上,我覺得還不僅於此,我漸漸明白,羅蘭的世界囊括了我所創作的其他所有世界;中世界裡有蘭德爾·弗萊格,有拉爾夫·羅伯茨,有來自《龍之眼》的流浪兒,甚至還有卡拉漢神父——《薩勒姆之地》中,那個駕著灰狗汽車離開新英格蘭,最終在中世界中一個叫做雷劈的可怕小鎮邊境落腳的混球牧師。似乎他們都是在這兒結束行程的,為什麼不呢?中世界先於所有這些人物而存在,它在羅蘭那雙藍眼睛的注視下,沉浸在美夢之中。
這本書的問世拖了太長時間——許多喜愛羅蘭歷險故事的讀者都已經等得不耐煩了——對此我表示歉意。這本小說拖延的原因,可以用和布萊因比賽時、蘇珊娜說出第一個謎語時的想法來概括:萬事開頭難。
我知道,寫《巫師和玻璃球》的故事就意味著我們要回到羅蘭的青年時代,回到他的初戀故事上去,這個故事把我嚇得不輕。寫懸疑故事相對容易一些,至少對於我來說是這樣的,而描寫愛情則是一件艱辛的事。因此,我一拖再拖,這本書一直沒有寫。
後來我終於開篇了。當時我剛完成《閃靈》的電視連續劇劇本,正開著越野車橫穿美國,從科羅拉多趕往緬因;在旅途上的汽車旅館裡,我用我的蘋果膝上型電腦進行寫作。當我穿越西內布拉斯加數英里的荒地(後來我從科羅拉多回來的時候,也碰巧經過這裡,也正是在那時,我獲得了寫“玉米田的孩子”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