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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雖然只用本行的紙幣來兌付這種匯票,但這種紙幣不必在流通中停留到匯票到期的時候。匯票也許要三個月才到期,而銀行券可能三天內就流回來了。”第172頁“存戶透支是一項正常業務;實際上,發放現金貸款也就是為了這個目的……發放現金貸款不僅有個人擔保,而且也有有價證券的存入作為保證。”第174、175頁“以商品作擔保而貸給資本,和以匯票貼現形式貸給資本所起的作用相同。如果某人用他的商品作擔保借進100鎊,那和他把這宗商品出售而取得100鎊匯票,並把這張匯票在銀行家那裡貼現是一樣的。有了這種貸款,他就能使商品儲存到市場狀況較好的時候,並能避免為了取得急需的貨幣而不得不遭受的那種犧牲。”第180、181頁
《通貨論》第62、63頁:
“無可爭辯的事實是,我今天存在A處的1000鎊,明天會被支付出來,形成B處的存款。後天它又可能由B處再支付出來,形成C處的存款,依此類推,以至無窮。因此,這lO00鎊貨幣,透過一系列的轉移,可以成倍地增長為——個絕對無法確定的存款總額。因此很可能,<b>英國全部存款的十分之九,除存在於銀行家</b>各自的<b>賬面上外,根本就不存在</b>……例如在蘇格蘭,流通的貨幣{而且幾乎完全是紙幣!}從來沒有超過300萬鎊,而銀行存款卻有2700萬鎊。只要沒有普遍的突然提取存款的要求,這1000鎊來回提存,就可以同樣容易地抵銷一個同樣無法確定的金額。因為我今天用來抵銷我欠某商人債務的同一個1000鎊,明天又可以被用來抵銷他欠另一個商人的債務,後天又可以被這個商人用來抵銷他欠銀行的債務,依此類推,以至無窮;所以,這同一個1000鎊可以從一個人手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從一家銀行轉到另一家銀行,抵銷任何一個可以想象的存款額。”
{我們已經看到,吉爾巴特在1834年就已知道:
“一切便利營業的事情,都會便利投機。營業和投機在很多情況下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很難說營業在哪一點終止,投機從哪一點開始。”
用未售的商品作擔保得到貸款越是容易,這樣的貸款就越是增加,僅僅為了獲得貸款而製造商品或把製成的商品投到遠方市場去的嘗試,也就越是增加。至於一個國家的整個商業界會怎樣充滿這種欺詐,最後結果又會如何,1845—1847年的英國商業史為我們提供了明顯的例子。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信用能夠幹些什麼。為了闡明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