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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錢母道:“打電話給你兒子說清楚,要麼你以後不要管我家的事兒,我不會給你小兒媳一分錢。要麼工作還給你,我再不管你們錢家的事兒,我和你兒子離婚!”
錢母瞬間愣住。
聽見林夏說前半句,她還想跳腳,怎麼這是嫌棄她人老沒用唄?剛想拿工作說事兒,結果林夏後面就要離婚。
她當即就急了,“你啥意思?咱說事就說事,你咋說著說著還翻臉呢?你當離婚是鬧著玩兒呢?說離婚就離婚?這是能說的嗎?”
她下意識認為林夏拿離婚威脅她。
林夏從來就不是怕事兒的性子,人家對她好,她加倍對人好,人家看不上她,她也不巴結倒貼。
以前錢母對她好,哪怕有一些小摩擦也不算啥,現在錢母給她當外人,她還上趕著求當兒媳婦?
奶當年就說過,咱是給你找個不錯的婆家,可不是讓你給他家當丫頭使喚的,所以這彩禮該要還得要,結婚以後該當的家也得當。
因為她的工作是婆婆給的,所以婆婆就能一直拿捏她,她但凡不樂意婆婆就有話說。
那能怎麼辦?
要麼婆婆閉嘴,不再提,要麼她把工作還給婆婆。
把工作還給婆婆就行?那肯定不行,根本原因是婆婆瞧不上自己,把自己當外人。
還了工作,婆婆就不對自己指手畫腳?
怎麼可能?
她還嫌棄自己沒工作讓她兒子養著吸血她兒子呢,到時候管得更多,更看自己不順眼。
所以根本就是要麼婆婆閉嘴,別管她夫妻的事兒,要麼她和錢立生離婚,不沾錢家的光。
林夏一直都很清醒。
“這不是你的意思嗎?嫌棄我鄉下來的配不上你兒子,嫌棄我不能生孩子,嫌棄我用了你工作,我還給你。”
林姝握著二姐的手,表示自己支援她一切的決定。
現在人覺得離婚可怕,是因為大部分女人沒有經濟獨立的能力,沒有人支援她。
回不去孃家,自己沒經濟來源,她沒有活路,當然不敢離婚。
二姐不一樣,二姐現在有技術,是成熟的電工,離婚以後廠裡也會要她。
就算廠裡不要她,那回林家屯,哪怕去陸家莊都可以。
林姝總有辦法幫二姐就是。
林夏說離婚,錢母卻瞬間萎了。
當初娶媳婦給了彩禮的,離婚還能要回來嗎?
林夏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