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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義"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窩的金絲燕,心裡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說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懷疑燕窩不像"我岳母"說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窩,但街上走著的人裡,個頭矮小尖嘴縮腮者居多,我們山東人吃地瓜單餅大蔥,淨長了些大個子,街上美女雖不成群卻也隨處可見,由此可見,那玩藝兒的營養價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裡去,花那麼多錢吃那髒東西,實在是一種愚蠢的行為,何況還那般殘酷地一次次毀壞了金絲燕的家,這已經不單是愚蠢的問題了。近年來——尤其是讀了你的一批小說後,我發現咱們中國人在吃上真是挖空了心思,當然,有條件吃奇食異味的人,大多數不必掏自己的腰包,至於絕大多數老百姓,也不過是胡亂塞飽肚子罷了。這真是肉山酒海的時代,你小說中那些官僚們,比專吃鴨腳蹼膜的劉文采神氣多了。這種事大家都司空見慣,前幾年還有人在報刊上寫幾篇不痛不癢的豆腐塊文章或是畫幅漫畫諷刺一下,現在連這些也沒有了。
話歸正題,你的《採燕》我看還是政治意識太強,我想你應該把你那滿腹激憤先排洩乾淨,然後把這篇小說重寫一下。採集燕窩,這古老而又瀕臨滅絕的行業,充滿了神秘與傳奇色彩,會弄成一篇很好看的東西。強調一下:注意在神秘與傳奇上下功夫。
我去酒國的事,領導已基本同意。但我必須把手頭這部長篇的初稿拉出來才能成行。我牢記著你們首屆猿酒節的日期,不會錯過的。
稿子退給你,快郵專遞,請查收。
即頌
筆健!
莫言
二
莫言老師:
來信收到了,快郵專遞過來的稿子也收到了。其實您完全不必多花這些錢,平寄掛號即可,晚幾天沒什麼關係,因為我正在寫一篇題名《酒仙》的小說,暫時不想改《採燕》。
老師圍繞著我的《採燕》發了那麼多的感慨,並且因此而憶起了童年吃清水煮馬蹄的往事,所以,《採燕》即使永不發表,也立下了赫赫功績——如果沒有它,您怎麼會給我寫這麼長的信呢?
正如您所說,燕窩的營養價值是被人們大大地誇張了的,我想,它不過是一種含有較高蛋白質的鳥類分泌物罷了,並沒有那麼神奇的功能,否則,那些日食燕窩三五個的人真要長生不死了。我只吃過一次燕窩,就像我在小說中寫的那樣。您來到酒國之後,我一定想辦法搞點燕窩給你吃,當然,吃是次要的,增加一些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