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大淩河的民主選舉 (第2/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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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十二樁殺頭的大罪,自己清楚嗎?
『毛』文龍冷笑:不用湊那麼多罪名,你能說出一條讓我心服口服的來就行。
袁祟煥道:你頭一樁罪,祖宗上傳下來的規矩,凡大將在外,一定由文臣監察。你**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查核,該不該殺?
『毛』文龍冷笑:連這都成為了殺頭之罪,袁祟煥,我服了你,再讓我聽聽你拼湊出來的其它罪名。
你的奏報,全都是殺良冒功,這是欺君惘上,第二該殺之罪;
你聲稱牧馬登州,攻取南京,這是大逆不道,第三該殺之罪;
你搞那麼多軍餉,每個士兵每月卻只有三鬥半米,私吞軍糧,第四該殺之罪;
你在皮島開辦集貿市場,建立經濟特區,私通外番,第五該殺之罪;
你部將幾千人,統統姓『毛』,你的轎伕穿著華貴的衣服,第六該殺之罪;
劫掠商船,官兵為盜,這是你第七該殺之罪;
強奪百姓子女,枉顧法紀,這是你第八該殺之罪;
『逼』迫難民去偷人參,不去的就將其活活餓死,第九該殺之罪;
拜魏忠賢為父,替他在皮島雕塑頭戴平天冠的巨大雕像,第十該殺之罪;
明明戰敗,謊報戰勝,第十一該殺之罪;
你鎮守皮島八年,未能收復一寸國土,這是第十二該殺之罪;
宣佈完十二大罪,袁祟煥拿出尚方寶劍,問道:『毛』文龍,你還有何話可說?
『毛』文龍仰天長嘆:袁祟煥,你好象不懂法律耶,你看看你這十二條罪名,除了瞎掰就是胡扯,拜託,咱們以後說話講點證據,不要這樣不負責任好不好?
不好。
『毛』文龍被推出帳外。斬首。
『毛』文龍死,部下齊叛。
2.辦法總比困難多
袁祟煥到底該不該殺『毛』文龍,這是個問題。
說該殺,有該殺的道理。以袁祟煥當時的官位和戰略考慮,『毛』文龍是應該殺的,慈不掌兵,義不理財,他是前線的主戰官,拒不服從他的命令的將官,他有一千個一萬個理由宰殺。
說不該殺,那是因為祟禎皇帝『插』進來一手,不管多麼好的事,讓祟禎皇帝一摻合,非『亂』套不可。
更何況,戰前軍事,瞬息萬變。任何一個決定都有著正確的一面,也有著錯誤的一面,如果由任袁祟煥掌握大局的話,控制住決定的錯誤一面不使其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