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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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日子。”
在新英格蘭的週末。外出購物,驅車向南去科德角,在海邊野餐。萊姆還記得那個地方有多美。看到海邊的綠色岩石,他靈機一動,決定沿著紐約城四周蒐集海藻,送往紐約警察局犯罪實驗室基地。他花了一個星期開著車繞著市區採集樣品。
而且,在去拜訪亞瑟和朱迪的途中,他們從來沒吵過一次嘴。哪怕返程時,在肯塔基州的小旅館小住一晚也是美妙的。他記得在屋後的露臺上做愛時,金銀花的芬芳醉人心扉。
那次他和堂兄見了最後一面。後來他們只打過一次簡短的電話。再後來就出了事,從此斷了聯絡。
“亞瑟好像從地球上消失了。”她尷尬地一笑,“你知道我們搬到新澤西去了嗎?”
“是嗎?”
“他一直在普林斯頓大學教書,後來被解僱了。”
“出什麼事了?”
“他是助教兼研究員。學校決定不和他簽訂晉升正教授的協議。亞瑟說背後另有陰謀。你知道大學裡都是這樣。”
亞瑟的父親亨利·萊姆是芝加哥大學一位著名的物理學教授。在他們家看來,學術研究是受人尊敬的工作。高中時,亞瑟和林肯就辯論過在大學教書做研究和在私企工作的優劣之處。兩個男孩一邊分享著非法購買的兩瓶啤酒,一邊故作嚴肅地板起臉。亞瑟說:“在學術機構可以對社會做出重大的貢獻。”林肯補充了一句:“那樣的話,當助教會很搶手。”
亞瑟去了高校,萊姆並不感到吃驚。
“他本來可以繼續當助教的,可是他辭職了。他很生氣。本以為很快就能找到新工作,可是未能如願。他失業了一段時間,最後在一傢俬營醫療器械製造公司找了份工作。”她又無意識地瞥了一眼設計精巧的輪椅。她臉紅了,好像自己犯了著名電臺主持人唐·伊姆斯式的錯誤,“那不是他理想的工作,他一直都不是很快樂。我確信他想來看你。可能他覺得自己混得不好,沒臉來見你。我是說,你現在是個名人,那麼風光。”
她終於呷了一口咖啡,“你們倆有那麼多共同之處,像親兄弟一樣。我還記得你在波士頓講的那些故事。我們半夜醒來,笑個不停。關於他的那些事我都不知道。還有我的公公亨利。他在世的時候,老是提起你。”
“是嗎?我們透過不少信。我在他去世的前幾天還收到了一封他的來信呢。”
萊姆對他的伯伯有許多不可磨滅的記憶,但是其中一個形象印象最深。在平安夜的餐桌前,一個面色紅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