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何為辯護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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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收,“就算無人親見,陳大姑娘亦不能斷言人犯無罪,此言輕率太過。”
言罷,忽爾現出無奈:“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果是聖人之言。”
陳瀅所言確實有狡辯之嫌,他這話並非無理。再者說,這是在古代法庭,男子性別上的優勢很明顯。
陳瀅也知道,若依據表面證據推斷,即便是在現代,紫綺也是本案重大嫌疑人。
但是,現代有DNA技術、有指紋鑑定、有細緻入微的痕檢、有精密的法醫屍體檢查等等,這些技術,可以最大程度還原案件真相,為查明案情提供依據。
而有了這些依據,陳瀅相信,紫綺身上的嫌疑肯定會被洗脫。
而在古代,這卻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只能“狡辯”。
“民女所言,並非空口白話,還請幾位大人允許民女舉證並演示。”她道。
一切言語都比不過證據來得可信。
陳瀅望向徐元魯,並沒再去管曹子廉。
雖說是三司會審,其實也有主次之分,今日以徐元魯為首,陳瀅自是向他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