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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結束完了這邊的詢問,沈嚴向程晉松那邊走去。法證組今晚出來的是程晉松和李嘉宇。因為之前派出所的警員已經對現場進行過初步取證,所以算是幫三人代勞了。此刻見沈嚴忙完,程晉松走了過來:“疑犯作案時戴了手套,我們在燈的開關、門把手上都沒有提取到清晰的指紋。之前派出所他們在地上提取到了一個不完整的血鞋印,很可能是兇手在逃跑時踩到被害人的血留下的。只是腳印有劃擦,而且只有一部分,目前只有對照排除價值,無法確定兇手的鞋子尺碼。”程晉松說到這裡,話鋒一轉,“不過,這個東西卻能給我們提供不少線索。”
說著,他將一個快遞信封並一張紙一起遞給了沈嚴。
沈嚴抬手接過,先看了一眼那張紙。紙上只有一行簡單的字:“不想你女兒身敗名裂,就今天半夜12點一個人到你的工廠來。”
字是手寫的,工整,有力。
沈嚴眉頭微微蹙了起來,他又拿起了那個信封,這是一個普通的快遞信封,封口已經被拆開,估計就是用來裝這封恐嚇信和照片的。在信封的正面貼著快遞包裹單,上面用同樣的筆體寫著被害人的姓名、地址與聯絡電話,而在寄信人一欄,寫的是一串英文單詞,下方還留著電話號碼。
看到這張單子,沈嚴立刻眼睛一亮,旁邊的方禮源也面露興奮之色——有了手機號碼,想查到寄件人實在是再容易不過。就算寄件人的姓名電話都是假的,有了快遞單號,也可以反向追查快遞是從哪裡寄出的,想要查到寄件人的資訊,同樣不會太困難。
方禮源說:“給我吧,我這就去查。”
沈嚴點點頭,方禮源接過東西,轉身快步向外走去。
看到方禮源離開,程晉松問沈嚴:“說起來,你剛才注意到寄件人的姓名沒?”
沈嚴先是一怔,繼而搖搖頭。那寄件人的位置上寫的是一個英文單詞,沈嚴以為那是一個英文名,所以根本沒有留意。
“那地方寫的是patron saint,翻譯過來是‘守護神’的意思。”
“守護神?”沈嚴復述著這個單詞,眉頭微微蹙起。
程晉松臉上也帶著幾分不解的神情,他看向沈嚴:“你說,這兇手用這個詞,是無心還是有意的?”
沈嚴想了想,拿起一旁已經被放進證物袋裡的照片,開口道:“我猜,被害人的家人或許會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