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第2/4頁)
高曉松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洲可以看看那些輝煌的大建築都是大教堂,蓋一個大教堂估計要斂當地人民一百五十年到二百年的錢,所以當時歐洲有很多人都熱衷於去做“神父”。到後來大家就去買官做,可以花錢去買個“神父”做,這在神父連“十誡”都說不全,居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坐在教堂裡,其實就是來斂財了。德國教皇這時候還要以修聖彼得大教堂為名,發行一種“贖罪券”,這在當時已經是赤裸裸的掠奪了。要放在今天,他發行“贖罪券”你可以說我不買,但在當時那是不可能的,那個時代宗教在人們心中的地位是現代人所不能想象的,宗教就是人們的全部。對於這個“贖罪券”,教廷說,你只有買了這個贖罪券,聽見你的金幣投進錢箱的響聲,你才能脫離煉獄之刑,你就可以上天堂。這不是逼著大家去買嗎?對於當時生活中只有宗教的人民來說,這個根本就不叫自願買,你不買的話就要承受煉獄之刑,這就跟給黑社會交保護費差不多了。這樣強行壓迫的結果是使人民對宗教、對教皇開始反感,那些有文化的人基本上都在教會里,這些知識分子就開始反抗。著名的馬丁·路德就是整個宗教改革當中最重要的一面旗幟,馬丁·路德當時在一所大學裡教神學,他認為這個“贖罪券”的發行根本就沒有道理,教會就是在沒完沒了地盤剝人民,就是拿一套嚇唬老百姓的說辭逼著人們掏錢。馬丁·路德非常憤怒,於是他就專門寫了一篇東西來駁斥這個“贖罪券”,這就是著名的《九十五條論綱》。他把《九十五條論綱》用釘子釘到教堂門上,請大家來辯論這個“贖罪券”到底合理不合理,這有點兒像我們中國的張榜比武。馬丁·路德作為一個神學的教授,作為一個博士,希望和大家來辯論這個贖罪券的合法性。告示貼了好長時間,好像也沒有人敢來辯論,教會已經腐敗到沒有真正的知識分子出來敢跟馬丁·路德辯論。結果由於沒人參與辯論,馬丁·路德就贏了,這就說明了這個“贖罪券”的設立是不合理的。這件事兒一下子傳遍了全德國,傳遍了全歐洲。
推動歐洲宗教改革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應該是當時學術的傳播手段已經具備。這和中國的兩項重大發明,也就是造紙術和印刷術的發明,有著直接的關係。在1517年的時候,造紙術和印刷術已經傳到了歐洲,馬丁·路德的《九十五條論綱》出來之後,被快速地印刷、傳播,兩週之內就傳遍了德國,四周之內就傳遍了西歐。從法國的巴黎到奧地利的維也納,大量的知識分子都開始支援《九十五條論綱》,都認為這個“贖罪券”不對,大家一致認為我們要開始宗教改革。正是基於這樣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