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蕭家班課堂開課啦! (第2/5頁)
夜雨寄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能及的磅礴的知識儲備量,所有的法律條文,他全部都清楚的記得,包括對這些條文的解析。
然後蕭凌再把這些東西,以最淺顯的方式,給這些人講解出來,讓他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這些法律條文。
這就是蕭凌第一步的計劃。
不過,就算是從宏觀上面剖析這些東西,得出的東西也不是一時半會能夠講完的,必須佔用大量的時間。
而且這些東西,就算講解出來,如果不能靈活運用,也會陷入蕭凌之前所說的思維僵化。
所以蕭凌還必須要給他們留出運用這些知識的時間。
足足花了近一個小時的時間,蕭凌才把第一階段的講的差不多。
“好了,今天要講的內容就這麼多吧。下面我出一道問題,我也會加入你們中,一共三十人,分十組,圍繞裡面的五個問題進行辯論勝利者,我請你們吃燒烤。”蕭凌微笑著道。
“好!”
下面的人聽到這話,立刻興奮了起來。
蕭凌嘿嘿一笑道:“很好,下面請聽題。有一女孩子特別醜也嫁不出去。最後,她想了個辦法,‘如果我能被人販子抓走,然後賣給別人家當媳婦就好了。’所以她就每天晚上在最危險的街道溜達,聽說哪裡有女性失蹤,就去哪裡。工夫不負有心人,幸福真的降臨了!兩個綁匪趁她不備,蒙上了她的頭,塞上車,綁架了她。
到了綁匪的據點,兩綁匪把她拉到首領那裡,高興的要領功!首領一拉開她的面罩,頭領楞了!半天說不出話來。啪——啪——就給他們一人一巴掌,狂吼道“你們這不是毀我名聲嗎,以後怎麼讓我在道上混?趕快給我送回去。”
於是,首領親自跟那倆綁匪送她回綁架的地方。
車到了綁架她的地方,結果無論綁匪們說什麼,她也不下車,她非要跟他們走。
‘我要嫁人!’女人委屈的說。
首領咬了咬牙,最後說了一句話‘車不要了,咱們走!’然後把鑰匙扔給醜女。
辯論1:此綁匪屬於犯罪中止,既遂還是未遂?
辯論2:此綁匪把車鑰匙扔給醜女的行為是否構成贈與?
辯論3:醜女能否合法取得該車輛的所有權?
辯論4:綁匪棄車而去,醜女能否透過‘先佔’的方式取得車輛所有權?
辯論5:若醜女說: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車,綁匪迫於壓力將車交給醜女,醜女是否構成犯罪?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還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