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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我色迷心竅!”審訊室裡,李有財腦袋耷拉、神情沮喪地說,“我第一次見到她就歡喜她!這個小騷貨!之後,我一天不見她一眼,心裡就像難受。”
原來,這李有財打從見了阮倩玲以後,便像丟了魂似地,整日魂不守舍,心情鬱悶。
案發那天中午,阮倩玲曾經到別墅對面的24小時便利店買了一包瓜子,當時,李有財剛好在便利店買菸。那天,天氣很熱。阮倩玲穿了一件吊帶背心和一條熱褲,玲瓏有致的身材凸顯無遺,把個李有財看得哈喇子立刻流了一地。於是,色迷心竅的李有財決定鋌而走險,學田伯光,入室採花。
李有財交代說:“那天天黑以後,我故意拉掉了她的電閘,並以幫她修電閘為名,騙她開啟門。進門後,我趁機將她按倒在了床上……完事之後,我就跑了!警察同志啊,我確實沒有殺人啊!”
“沒有殺人?那麼阮倩玲是怎麼死的?”聞南問。
“警官,你要相信我啊!”李有財一臉嚴肅地說,“那晚,我幹完那娘門兒,覺得有些後怕,就找了幾個哥們兒,喝了兩盅。我和那幫弟兄在一個燒烤攤一直呆到了凌晨三點。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阮倩玲家著火了!警察同志,我什麼都交代了!我確實沒有殺人,也沒有放火啊!”
聞南隨後傳訊了李有財說的那幾個人。他們的證詞和李有財如出一轍。並且燒烤攤的老闆也證實,案發當晚,李有財確實在他那兒呆到了半夜。如此看來,李有財並沒有撒謊,他的不在場證明是成立的。
就在這時,物證科的同事也提供了一項新的證據。zippo打火機上只有受害人的指紋,沒有找到李有財的指紋。
莫不是案情分析有誤?聞南決定請甄雪重新驗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