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勞動過程和價值增殖過程 (第4/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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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材料或者被勞動資料消費,例如煤被蒸汽機消費,機油被輪子消費,乾草被挽馬消費;或者加在原料上,使原料發生物質變化,例如氯加在未經漂白的麻布上,煤加在鐵上,顏料加在羊毛上;或者幫助勞動本身的進行,例如用於勞動場所的照明和取暖的材料。在真正的化學工業中,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之間的區別就消失了,因為在所用的原料中沒有一種會作為產品的實體重新出現。
因為每種物都具有多種屬性,從而有各種不同的用途,所以同一產品能夠成為很不相同的勞動過程的原料。例如,穀物是磨面者、制澱粉者、釀酒者和畜牧業者等等的原料。作為種子,它又是自身生產的原料。同樣,煤作為產品退出採礦工業,又作為生產資料進入採礦工業。
在同一勞動過程中,同一產品可以既充當勞動資料,又充當原料。例如,在牲畜飼養業中,牲畜既是被加工的原料,又是製造肥料的手段。
一種已經完成可供消費的產品,能重新成為另一種產品的原料,例如葡萄能成為葡萄酒的原料。或者,勞動使自己的產品具有隻能再作原料用的形式。這樣的原料叫做半成品,也許叫做中間成品更合適些,例如棉花、線、紗等等。這種最初的原料雖然本身已經是產品,但還需要透過一系列不同的過程,在這些過程中,它不斷改變形態,不斷重新作為原料起作用,直到最後的勞動過程把它當作完成的生活資料或完成的勞動資料排出來。
可見,一個使用價值究竟表現為原料、勞動資料還是產品,完全取決於它在勞動過程中所起的特定的作用,取決於它在勞動過程中所處的地位,隨著地位的改變,這些規定也就改變。
因此,產品作為生產資料進入新的勞動過程,也就喪失產品的性質。它們只是作為活勞動的物質因素起作用。在紡紗者看來,紗錠只是紡紗用的手段,亞麻只是紡紗的物件。當然,沒有紡紗材料和紗錠是不能紡紗的。因此,在紡紗開始時,必須先有這兩種產品。但是,亞麻和紗錠是過去勞動的產品這件事,對這個過程本身來說是沒有關係的,正如麵包是農民、磨面者、麵包師等等過去勞動的產品這件事,對營養作用來說是沒有關係的一樣。相反,如果生產資料在勞動過程中顯示出它是過去勞動的產品這種性質,那是由於它有缺點。不能切東西的刀,經常斷頭的紗等等,使人強烈地想起制刀匠A和紡紗人E。就好的產品來說,它的使用屬性由過去勞動創造這一點就看不出來了。
機器不在勞動過程中服務就沒有用。不僅如此,它還會由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