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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朕剛剛已是言明,至於張延齡、張鶴齡的懲處....爾等隨朕來....”
言罷,弘治皇帝徑自往文華殿走去,周家二人聞言抬起頭,見皇帝身形蕭索的走向文華殿,不禁驚疑,旋即,也是相互依偎著爬起。
周彧小心的攙扶著自己大伯周壽,踉蹌著跟在弘治皇帝身後,一同前往文華殿。
文華殿內。
眾臣吵嚷,六部衙門,御史言官,內閣三位閣老,竟是俱已到齊。
弘治皇帝高坐在龍椅上,面沉如水。
看著案頭擺滿的彈劾奏疏,以及群情激憤的百官,隨侍在一旁的蕭敬清了清嗓子,高聲道:
“肅靜!”
登時,滿堂靜穆。
只是弘治皇帝尚未開口,百官之中,一人卻是輕咳了一聲,走出佇列,撫袍跪在了地上。
有明一朝,其實除了皇帝登基、駕崩、祭天,臣子是無需跪拜的,僅需站著作揖行禮即可,而一旦有人跪下奏事,那這事情便嚴重了。
這人弘治皇帝認識,乃是戶部主事:李夢陽。
就見李夢陽,高舉雙手呈上一沓厚厚的奏摺,口中高喝:
“臣李夢陽彈劾壽寧侯張鶴齡、建昌伯張延齡!共列十罪,盡陳於此《應詔指陳疏》內!”
見弘治皇帝頷首,一旁宦官上前,將這奏疏取走,李夢陽高聲道:
“臣彈此二人:招納無賴,網利賊民!奪人田土,拆人房屋!虜人子女,要截商貨!佔種鹽課,橫行江河!張打黃旗,勢如翼虎!”
言罷,以頭觸地,不再做聲。
弘治皇帝接過這《應詔指陳疏》,大致看了一番,其上將張延齡、張鶴齡定了十罪:
一罪:貪贓枉法、強買強賣
二罪:欺男霸女、逼良為娼
三罪:聚眾惡僕、打家劫舍
四罪:廣放高利貸,榨取民脂民膏
五罪:強佔土地、刨田引渠
六罪:當街行兇,致人傷殘
七罪:巧借家勢,搶佔鹽課
八罪:斂財無數、私賣府中公物
(明朝朝廷賜宅,都是官宅公物,一應設施僅有居住使用權,離職或絕嗣、犯法,均會收回。)
九罪:抗旨不尊、毆打天子親軍
十罪:目無君父,無人臣之禮
這條條框框、洋洋灑灑,少說得有五六千字,竟是條條都列有實證,若是常人,怕是一條都夠秋後問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