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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會是記錯了吧?”劉淳小聲對柳三道。
三爺把眼睛一橫,“小兔崽子,你爹是幹什麼的?這塊地我沒心思管是真的,可要說我記不準,未免也太小瞧我了。”
劉淳眼珠轉了轉,笑道:“那這麼說,他們是侵佔咱們家的田了,按照《大誥》的規定,該怎麼收拾他們?”
劉淳的眼睛發亮,迫不及待想要試驗一下,老朱同志的法令,是不是真的那麼有用!
都說朱元璋是對老百姓最好的帝王,這句話可不是空口白牙,隨便說說的。
朱元璋是苦孩子出身,童年時候,飽受摧殘,一家人走私逃亡,慘得不得了。當了皇帝之後,朱元璋千方百計,防止官吏欺壓良善。
首先,官吏負責徵收錢糧,經常巧立名目,弄一大堆的苛捐雜稅,敲骨吸髓。
老朱針鋒相對,設立糧長負責收田賦,他把天下分成若干的糧區,在其中挑選丁多糧多的人家,擔任糧長,負責將糧區的田賦送入太倉。
凡是完成情況好的,老朱會親自召見,給予賞賜,甚至直接給官做。
把官吏和徵稅分開,自然斬斷了貪汙的爪子。
老朱還幾次修訂《大誥》,和那些枯燥乏味的律令條文不同,朱元璋親自修訂的大誥,言語直白,而且是以案例為主。通俗易懂。
其中羅列了誹謗皇帝、結黨亂政、官吏翫忽職守、濫設吏卒、貪贓受賄、科斂害民、侵吞錢糧等等罪行。
光是貪汙的罪案佔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包括酷斂百姓,貪汙稅糧案;放賣官差,私役丁夫案;妄取擾民,私吞商稅案;謊報災情,侵沒賑濟案;及其他形形色色的貪贓受賄案。
這類罪犯皆處以重刑。起解官物,賣富差貧者,族誅;貪贓納賄、說事過錢者,凌遲處死;盜賣倉糧者,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還有著名的“人皮枕頭”,無不彰顯亂世用重典的思路。
光是有法令還不行,朱元璋規定,家家戶戶,凡是大明的子民,人手一本《大誥》,還下旨各地的官學,要向老百姓宣講大誥內容。
更讓人叫絕的是,朱元璋甚至賦予了百姓捉拿官吏的權力!
假如官吏到鄉下為非作歹,當地的族老可以將犯罪官吏抓起來,交給上級衙門處置,如果上司衙門不頂用,還能直接扭送京城,敲響午門外的鳴冤鼓,把老朱找出來主持公道。
當然了,這種極端情況很難發生,不過朱元璋擺出了態度,對貪官汙吏,絕不姑息。有皇帝撐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