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袁拒绝洪“收拾”反对党一二人建议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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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此事如何做得。[27]
按此时间计算,“宋案发生前十余日”,也就是3月20日前十余日,具体讲,即2月下旬至3月10日之间。现在我们根据《大公报》“车站纪事”,将洪述祖在此前后的行踪列表如下(见表5-1)。
表5-1 1913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洪述祖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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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表5-1,2月22—26日洪述祖在北京,但当时他尚未产生杀宋之意,因此不可能向袁提出“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2月27日以后,直至3月6日(包括3月6日),洪述祖一直在天津,也不可能有面见袁世凯提出建议之事。因此,他谒见袁世凯只能在3月7日回京后三四天内。洪述祖这十几日的行踪向我们透露了一个重大信息,即他3月6日致函应夔丞,唆使其对宋教仁“乘机下手”,系在其天津私宅发生的事实,这是杀宋造意于洪述祖而与袁世凯、赵秉钧无关的又一铁证。
洪述祖给应夔丞发出指令后,方于3月7日入京,在当天或随后几天内谒见袁世凯,试探性地向袁世凯提出“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由“何不”“不如”等用词也可以看出,杀宋起意于洪述祖而非袁世凯,否则洪述祖便不需采用此等试探语气,可见他对袁世凯是否同意杀宋并无把握。另外,从第四章所论可知,为了配合其向袁提出“收拾”反对党一二人的建议,洪述祖同时又亲自执笔,或由其幕后推动,在报上抛出《驳宋遯初演说词》与“北京救国团”通电,攻击宋教仁和国民党在库伦独立及大借款问题上对政府的批评。而从袁对赵秉钧所云“洪述祖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之政见不同”一句来看,恰与洪述祖的上述动作相印证,这就有力地证明了袁世凯对赵秉钧所透露的内幕完全属实。
因为是试探,洪述祖并没有向袁世凯提出具体“收拾”对象,但由于自2月初以来,洪、应一直在袁许可之下设法购取“宋犯骗案刑事提票”而未有结果,袁世凯大概能够猜想得到,洪述祖此时所欲“收拾”者为何人,只是洪述祖既未明讲,袁世凯也无法挑明,但袁明确表示此种做法“实属不合”,实际上等于否定了洪的建议。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洪明露杀宋之意始于3月6日致应夔丞函,至于其内心何时产生杀宋念头,可能还要早些。据事发后被拘拿的洪述祖天津家中仆人交代,洪述祖早在2月27日,就将家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