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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班裡的一個女生沒來上課。
起初沒有人太過在意,以為是病假,但那女生一連幾天都沒來,議論聲開始出現了。
後來得知,那女生是來過學校的,後來又走了,然後死在了市體育館的後門外園藝樹林裡。
據說,那天是她媽媽逼著她來上學,她哭著搖頭表示不想來,但還是被她媽媽拖拽著來到學校。
她進了學校,在教學樓門口站了幾分鐘,之後轉頭出去了。
那天她去了很多地方,到商場買了雙鞋子,做了頭髮,去了一趟江邊,吃了一餐牛扒,在傍晚去了體育館,然後跳了下去。
有人在體育館頂樓找到了她的遺書,在遺書裡,她控訴了學校裡的一名老師對她所做的一切。
警察來到學校調查,但因為沒有證據,所以那名老師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只是因為事情鬧得沸沸揚揚,那老師迫於壓力自己辭職了。
半年之後的某天,警察接到了報警電話,是一個女學生打來的。她說她在回宿舍的路上遇到了一個流氓,她被那流氓拖進了小巷裡施暴,在反抗的時候,她用隨身攜帶的量角器,刺進了對方的脖子裡。
那個流氓,就是辭職的那名老師。
而報警的女生,正是方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