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7章 許正的辦法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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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手,目光炯炯,肯定的判斷,“我看過卷宗被強迫女人的口供,她怎麼說呢,她被熊開山囚禁一年,似乎患有哥爾摩斯綜合症。
所以她即使離開雲山省的時候,她家裡人強制把孩子交給福利院。
但後來她肯定會過來接走這個孩子。
想驗證這個事情很簡單,竹青你查一下女人的戶口資訊。”
“哦哦,好,稍等一下。”竹青有些懊惱,自己怎麼沒想到這一層,女人把孩子帶回魔都,肯定要給孩子上戶口的。
而且既然帶回去,那麼大機率是親自撫養,不可能再送人。
果然她在內網戶籍檔案一番操作,很快檢索出來女人的戶口本,“盧小魚,本名盧清彤,女,今年55歲,35年前她二十歲,被熊開山拐走。
34年前,她被解救出來,同年回到魔都,改名為盧小魚。
2007年她遷出父母戶口本,獨立作為戶口,同年一個三歲的男娃,名為盧安平,登記在她戶籍上。
2035年,盧小魚戶口本上又添上一女名字,與她關係是婆媳。
同年,又多了一個孫女。
2037年,盧小魚兒媳離婚,遷出自己戶口。”
陶璐娜把玩著手中筆,分析道:“盧小魚…盧小魚,她改成這個名字是想自己像魚一樣,只有七秒記憶嗎?”
喬振軍搖頭苦笑,“養著傷害她的人的兒子,她怎麼能忘掉?自欺欺人罷了。”
劉斌微微坐起,認真的分析,“你們看她接回兒子是三年後戶口脫離父母,才給兒子上的魔都戶口。
這說明她家裡人是不同意這件事的。
她戶籍上一直沒有結婚登記,看來是獨自撫養孩子長大的。
再看她兒子結婚當年便有孩子了,肯定是未婚先孕,這在魔都應該是平常事。
但兩年後,她兒子兒媳便離婚了。
可見她後半輩子活的並不美滿,那咱們還要去打擾她的生活嗎?”
這個問題有些沉重,按照許正的本意是不想再因為熊開山的事情而打擾盧小魚的生活。
“如果咱們能從其他渠道找到熊開山和陸明舟,那麼就可以完全放棄詢問盧小魚。”
許正的答案很簡單,要是沒辦法的情況,只能從盧小魚身上入手了。
南粵省那位刑偵專家有不同看法,“剛才聽許組長說閆周這個前重案大隊大隊長,不是建議咱們先勘察盧小魚身邊的男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