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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籃球場的小混混有5人,唐嘉只有1人。
我只會旁觀,不會參與其中,就算他被打得很慘,我也不會幫忙。
我很瞭解我自己,我是個矛盾的人。
我其實希望有人出手幫忙,但同時又覺得透過獲取他人的幫助來達到目的是一種侮辱。
這就是遊走在自負和自卑之間的我。
唐嘉被揍得很慘,拳打腳踢。
因為我一直盯著看,有個小混混還很囂張問我看什麼看?
我依舊看著,同時期待著他不要上來自找沒趣。
就好像樹上的蟲鳴會讓你很煩躁,但你不會費勁爬樹去弄死它。
我父親的身體在1998年的時候還很強壯。
最有趣的事是,1998年我父親剛好42歲。
42歲的我控制了42歲的父親身體,結果發現局座大人比我強壯太多。
我捏著肩膀,又伸手摸了摸腹部,局座大人42歲的還能摸到明顯的四塊腹肌。
等我將注意力重新放回唐嘉那裡的時候,戰鬥已經結束了。
地上已經躺下了三個,跑了兩個。
跑掉的小混混自然是說出那句經典臺詞。
“你有種別走!”
這五個字,我這輩子聽了無數次。
除非特殊情況,我一次都沒走過,可只有少數幾次等到他們帶人回來。
其中某次,某個小混混還把疼愛他的奶奶帶來了。
那次我認慫了,向他以及他的奶奶道歉。
我至今都沒明白,他是怎麼想到叫他奶奶來幫忙的?
唐嘉也傷得不輕,我去藥店買了消毒碘伏,給他消毒。
期間,我勸他以後收斂點,不要用暴力來解壓。
否則的話他就會不停打架,一直打到高中畢業。
“我從來不欺負人。”唐嘉簡單回應。
我當然知道自己不會欺負人,不過我也不會保護人,不會多管閒事。
但在我就讀的班級,沒有任何霸凌現象。
因為出現霸凌行為,我就會故意上前碰瓷。
霸凌者哪怕是身體觸碰到我,我就會借題發揮,直接動手。
到高三的時候,我們本地的社會人看到我都繞著走,沒人與我對視。
因為對視我都可以找到藉口打架。
你們會說,如果不是因為我家裡的那龐大關係網,我不敢這麼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