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回 兄弟警察之郭鬼子(一)少年老成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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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窄小,姑夫一家住得是大樓房,寬大得狠。再看人家的吃食,頓頓都是大魚大肉,實在可饞。再看看自家,弟弟又多,每每吃什麼好東西,全得可小的來,自已作為大哥,還不好在吃上作,倒不如去姑夫家當個養子,這樣等中學畢業了,憑藉姑夫的人脈關係,還能混得個好的工作。郭開維的年紀雖小,但是他想得倒滿多的。
於是郭開維主動找到父親,和他說想去姑姑家,給姑夫作個養子。
郭父看著郭開維許久沒有說話,他是有想把兒子過繼給姐姐的意思,但是郭開維是他家的長子,在哪個地方說,也沒有把長子過繼給別人家的規矩不是。
看著父親很是猶豫,郭開維就做起了父親的工作。“爹你看,咱們家這麼多的孩子,我年紀最長,平時吃的也是最多的,就好比在晚上睡覺吧,小五和小六兩人也沒有我佔的地方大,要是我走了家裡還能輕巧些,口糧也就夠用了,騰出來的地方還能讓幾個弟弟好好學習。”
郭父見兒子如此懂事,也沒什麼好說的了。當下去了姐姐家裡,把自已的打算和姐夫說了下。姐夫聽了喜出望外,立馬就答應了,還說兒子不能白要,小米五十斤,人民幣二百元,當作答謝。
郭父當晚用腳踏車馱著五十斤小米,兜裡揣回了二百元錢,就回家了。
望著糧食和郭父拿出來的錢,郭母哭了半宿。她知道兒子明天就要成為人家的了,雖說還算是親戚,但是要管別人叫媽了,這讓她很是難受。
郭開維見母親傷心,打趣的道,“媽,你別這樣,你想我時,叫弟弟給我帶個話,我立馬就回來,這是好事,姑父人不錯,平時還時常照顧咱家,我給他當兒子不吃虧。”
說罷,郭開維把自已的東西,挨個兒地給弟弟們分著,很怕自已走後,他們因為這點不實用的東西分搶而打架。
就這樣,郭開維連一件換洗的衣服也沒有拿,隻身一人上了公共汽車,來到了姑姑家,做起了姑父的養子。
姑父很是明理,他認為郭開維十幾歲的半大小子,要是給他改了名子,在同學和自已的心裡,一定會樹起y影,他沒有給養子換名子,依舊叫郭開維。只是把他的戶口從郭家轉出,落到了自已家的戶口本上。家庭關係處標明,郭開維為戶主的養子,也就是辦了這個手續。
不久,動亂時期開始了,郭父由於“站隊”問題犯了事,全家下放了。
郭開維知道訊息後,很是慶幸,要不是自已有先見之明,自已也會和其他的弟弟們一樣,去農村捱苦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