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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最低的差距能有最好和最差那麼大。
一個人,沒有資格判定甲的文章是優秀,而乙的文章不及格。只能說我喜歡甲的文章不喜歡乙的文章,或者說,甲的文章和教學大綱上要求的差不多,乙的差得有點遠。所以建議以後的作文評分取消優、良、中、差,改成“正合我意”“相差不遠”“參考大綱”“逆我者亡”四種得了。
中國的學生作文一直乏味是因為命題實在太小了。比如給你一個故事,故事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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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登山者在攀登高山的時候,因為風雪很大所以用繩子系在一起,但是A失足了,滑了下去,因為有繩子拖著所以沒有掉下懸崖,可是B和繩子又都不能承受這樣大的重量。B說:A,你堅持住,我一定會救你。但是A自己割斷了繩子,從山崖上掉了下去,死了。B自己爬上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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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看完這個故事以後想到了什麼,請寫一篇八百字以上的議論文。
我看完這個故事,首先想到的是B怎麼向A的家裡人交代,但肯定不能寫這個,想要拿高分,你想到的一定要和出參考答案那人想到的是一樣的。當然,你可能想到的是你自己也喜歡戶外運動,看中戶外運動店裡一雙鞋子,但是太貴了,上次去砍價沒有砍下來,跟爸媽說又不知道他們給不給這錢。甚至可能有人看完文章第一個想到的是這次作文肯定又寫砸了。
不過不行,這個屬於偏題。偏題的意思就是說,你不應該這麼想。說穿了就是,你跟我想的不一樣,你這篇就不是好作文。
其次,議論文是一種很落後的不應該存在的文體,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可議論的,既然標準只有一個,那議論個屁。在我隱約的記憶裡,議論文有一個公式,有什麼論點、論據之類,而且前後不能顛倒,還一定得引用材料裡的原文,並要有自己看見的或者自己編出來的名人小故事,什麼居里夫人廢寢忘食啊、牛頓拾金不昧啊、愛迪生為了親情放棄學業啊,反正一半得是自己編的,這次是愛迪生,下次一樣的事就改伽利略了。事情可以自己編,但人一定得有名。一樣的拾金不昧,牛頓是個例子,但隔壁住的大爺就不是個例子。文章最後再重申一下自己揣測的參考答案的觀點。文章之無聊乏味,不是一般常人能夠閱讀。教師也真不容易,一下讀好幾十篇,居然還能分出優劣。反正我到了那份兒上只能憑誰寫的字好看給成績了。
其實,上面的故事我真想用一句“A真勇猛”就完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