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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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是你們不應有的贖罪。
我夢想著在我的努力下,一切都會發生改變。
作為私有財產,你們終將受到尊重,不再飽受折磨;
作為同樣的人族,你們的勞作,應該得到尊重,獲得最基礎的報酬;
作為活生生的生命,你們也應也有追求愛情的權利,得到主人的賜福。
在我的多斯拉克軍團,奴隸已經實現了共有制度,他們享受著我的保護,更有奴隸實現了價值為自己購買自由,成為管理城市的一員。
我夢想有一天,我的軍隊所到之處,奴隸都將是屬於我的財富,任何人都不再絕對擁有奴隸,任何人敢虐待奴隸,我將剝奪他享有奴隸的權利。
奴隸財產,是特有的生命財富,永恆在神權之下……”
趙旋的演講,持續了足足半個多小時。
現場總能時不時傳來歡呼聲。
自由,是奴隸們所奢望的東西,但他們已經成了奴隸主的財產;
當趙旋為他們爭取權益,保護他們的生命、承諾他們不再遭受虐待,對他們來說,這樣的結果不比獲得自由更差。
畢竟獲得自由後,他們依然是最底層慘遭剝削,也沒辦法回到故土,但作為新生代奴隸,地位已經高了一層。
趙旋心裡只有一句話:老子憑本事搶來的奴隸,憑啥取消奴隸制?
而且奴隸突然解放出來,對社會會造成極大的壓力,會成為極為不穩定的因素。
當天夜裡,《奴隸權益保障制度》和《奴隸宣告書》兩則法令宣佈,數不清的懂得識文別字的奴隸,在各處重複趙旋的演講。
其中,奴隸宣告書,著重強調,奴隸首先屬於國家,奴隸主只擁有奴隸的使用權,國家有權無條件沒收奴隸,奴隸主有義務保護奴隸的基本物資需求和健康需要。
就這一個大前提,已經讓全城充滿呼聲。
此外還有:
奴隸主應當支付奴隸保底薪金,每個月5銅鑲幣。
奴隸與公民後代必須參軍,退役後由軍隊決定其身份歸宿。
只有一下三種情況能夠脫離奴籍。
具有重大社會貢獻;特殊領域人才,帝王與司法院授予特別赦免;上繳足夠的自由購買金。
奴隸的生活有了盼頭,好像看到了未來的曙光。
也有更多戰敗奴隸,紛紛報名加入亞蓮恩的護衛隊,他們渴望為奴隸的權益而戰,讓更多的奴隸城市“解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