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獨立專利權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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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專案成果,那將是林易科研生涯的一大汙點。
對於根基還不深的科研人員來說,這種汙點足以毀滅他們的科研生涯。
從林易本人的角度看,他們的提議風險大於機遇,好像完全是一筆不怎麼划算的買賣。
羅根嘆了口氣,沒有繼續說下去。
“我給你開放技術專利許可權,且保證新能源中心在辛普森實驗室的獨立性。在你擔任新能源中心負責人期間,包括我在內的辛普森實驗室所有領導層都不得干預新能源中心的運作。”辛普森突然開口說道。
他的話讓羅根倒吸一口涼氣,看向林易的目光不由更鄭重了兩分,這個年輕的科研人員居然能讓辛普森出到這個價碼。
林易的笑容不由變得燦爛起來,“一年。”
“不行,來不及,半年!”
“半年?這不可能!”半年拿出實驗成果,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對於太陽能電池,他只是瞭解過,瞭解過和做過,根本是兩回事。
就像你瞭解了愛因斯坦的E=mc2你也製造不出核武器,他了解太陽能電池從染料敏化到鈣鈦礦的發展過程,也稍微涉獵接觸過一些,但是讓他半年拿出專案成果,這也太強人所難了。
“我這些條件的有效期只有半年。”辛普森絲毫不肯鬆口。
提交能源部,聯絡媒體進行輿論鋪墊,聯絡科研圈子裡的同行公關,半年,以這種畫大餅方式維持的實驗室名望只能堅持半年。
林易聞言,眉頭緊緊皺了起來,這是一場豪賭,賭贏了,自己甚至不用費心費力去建立自己的實驗室,辛普森實驗室將毫無餘力地為他保駕護航,他還將擁有自己所有專案成果的專利權。
現在的林易,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僱員,他拿著辛普森實驗室的工資,同時他所有專案成果的擁有人都是辛普森實驗室,電纜廠的股份、甚至即將成立的YBCO材料生產中心的股份,所有權都是辛普森實驗室的。
他只是擁有辛普森實驗室獎勵他的百分之七,但一旦他擁有了自己專案成果的專利權,那就不一樣了,以後他所有的專案的技術權力歸於他個人,他想給誰用給誰用,也只有這樣,他才能擁有更大的話語權。
用一個新材料專利使用權換一條生產線,即使有技術保密條款,很多美國的資本家還是樂意這麼做的。
而且作為一個華人,他要在美國科研圈裡立足,比美國人要困難得多,他獨立成立實驗室受到的限制也會比想象中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