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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鋼鐵廠有3000名成年男工和少年工,一部分制鋼製鐵的重活是“晝夜換班”的。該公司的約·埃利斯先生說,在勞動繁重的制鋼廠,每兩個成年男工配一個或兩個少年工。在他們公司裡,18歲以下的少年工有500名,其中約1/3即170名不滿13歲。關於擬議中的法律修正案,埃利斯先生說:
“禁止未滿18歲的人在24小時內勞動12小時以上,我並不認為是特別值得譴責的。但是我不認為,人們可以劃一條線來規定12歲以上的少年免做夜工。我們寧可接受完全禁止未滿13歲甚至15歲的少年做工的法律,而不願接受不讓我們已有的少年做夜工的禁令。做日班的少年也必須輪換做夜班,因為成年男工不能老是做夜班;這會毀掉他們的健康。不過我們認為,做一星期夜工,又做一星期日工,不會有什麼害處。〈而內勒和維克斯公司為了維護他們自己的工廠的利益,卻相反地認為,連續做夜工並沒有害處,定期輪換做夜工倒可能有害處。〉我們看到,輪換做夜工的人同專做日工的人同樣健康…… 我們反對禁止18歲以下的少年做夜工,因為這會增加費用。這就是唯一的理由。〈多麼無恥的坦率!〉我們認為,為此增加的費用,會超出企業正常的負擔能力,如果適當地考慮到營業的成效的話。〈多麼拐彎抹角!〉這裡勞力很少,進行這種調整,就會使勞力不夠用。〈這就是說,埃利斯—布朗公司就會陷入不得不如數支付勞動力價值的不幸境地。〉”
康麥爾公司的“塞克洛普”鋼鐵廠同上述約翰·布朗公司的規模不相上下。該廠的經理曾把他的一份書面證詞親手遞交給政府委員懷特,但是後來把證詞退給他修改時,他又覺得最好還是把這個手稿隱藏起來。但懷特先生的記憶力很強。他非常清楚地記得,在塞克洛普公司看來,禁止兒童和少年做夜工是“行不通的事情;這無異於關閉他們的工廠”,雖然在他們工廠中未滿18歲的少年只佔6%強,未滿13歲的只佔1%!
關於這個問題,亞特克利夫的鍊鋼、壓延、鍛鐵工廠,桑德森兄弟鋼鐵公司的伊·弗·桑德森先生說:
“禁止未滿18歲的少年做夜工會引起很大的困難;主要的困難是,用成年男工代替少年工必然使費用增加。增加多少,我說不上,但是看來不會增加到使工廠主能夠提高鋼的價格,因此,這種損失就落在工廠主身上,因為成年男工〈多麼固執的人!〉當然會拒絕承擔這種損失”。
桑德森先生不知道他究竟付給兒童多少工資,不過,
“大概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