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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
鍾志祥天天找草藥給她揉,十幾天後才慢慢好。
可這十幾天裡,鍾志祥不敢離開楊琳半步,怕一離開,山中的老虎和獅子把楊琳叼了去。
他們倆在這十幾天裡,一直在吃“老本”,也就是那天被流彈射中的那隻狼。
一匹狼毛重三四十斤,剝了狼皮,厚厚的一張狼皮就去了七八斤。
內臟也捨不得丟,鍾志祥將狼腸子裡的狼屎擠掉,用海水洗乾淨,和狼肉一起掛在洞裡用火燻。
狼肉和狗肉差不多,非常好吃的,但是狼的下水就……
人們常說:狼心狗肺,比喻那人太壞,其實也是吃不得的意思。
但是鍾志祥吃了,他一個人吃。
楊琳是大胃王,一頓要吃兩斤左右的肉,不到三十斤的一匹狼,差不多被楊琳一個人在五六天的時間裡吃完。
鍾志祥都沒有正兒八經地吃過一塊。
有時候,鍾志祥看見楊琳丟在地上的狼骨頭,上面沒有啃乾淨,骨頭上還帶有一絲絲肉。
鍾志祥便撿起來,放在火上過過火,然後把上面的肉磨乾淨……
每天就吃狼下水的鐘志祥,還要裝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給楊琳看。
“祥祥,狼下水好吃嗎?”
楊琳把狼肉一個人吃得差不多了,又想划算鍾志祥的狼下水。
這天她看見鍾志祥在烤狼腸子,烤得開花冒油的,她有點嘴饞。
鍾志祥答道:“好吃。”
“那我要吃一點。”
鍾志祥扯斷一節,遞給了楊琳。
楊琳吃了一口,馬上呸呸呸全吐在地上。
楊琳皺著眉頭:“怎麼一股狗屎味啊?狗屎沒洗乾淨你還吃。”
“狼腸子就這個味,平時吃的豬場粉,不也有一股味嗎?”
“那我不要,太難吃了,你也別吃了。”
鍾志祥苦笑:“我不吃這個吃啥呀,肉都被你一個人吃完了。”
“對不起,祥祥,我還以為狼腸子比肉好吃呢。”
“現在知道了吧?”
“嗯,祥祥,我要抱抱。”
楊琳又撒嬌了,鍾志祥哪敢和她抱抱,人再理智也有糊塗的時候,再冷靜也有衝動的時候。
萬一一抱撒不開手,抱石板上去了怎麼辦?
鍾志祥是來找鍾靜的,不是來度蜜月的。
有人肯定覺得,孤男寡女在荒島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