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變臉 魔戒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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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越好。只有不斷製造出驚天大案,才能趁機消滅公開和潛在的政敵,實現殺一儆百震懾朝野的目的。這是那些尊重法律嚴守程式的正派法官不可能做到的,只能在體制外另找殺手,而且人選現成。
比如索元禮。
索元禮是胡人,也是薛懷義的乾爹,因為告密而蒙太后召見,很快就被賦予承辦御案的權力。他的辦案特點是隻要抓住一個,就一定要扯出數十上百人,再小的事情也能做成大案,因此很得太后歡心,成為她的第一批政治打手。[22]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索元禮得寵後,其他一些見利忘義的傢伙便紛紛效仿,共同組成了一個酷吏集團。這是一幫毫無人性的衣冠禽獸和無恥之徒,在他們那裡完全沒有道德底線可言。只要有利可圖,就什麼壞事都幹得出來。[23]
比如侯思止和王弘義。
王弘義本是地痞流氓,無惡不作。他向鄰居索要瓜吃而不得,便向官府報告瓜田有白兔。官府派兵搜尋,鄰居的瓜都被踩爛。他又誣告進行正常民間活動的鄉民謀反,結果二百多人被殺,自己則因舉報有功加入了酷吏行列。
侯思止原本是賣餅的,因誣告他人而被召見。這傢伙見機會難得,竟恬不知恥地要求做監察官員。這事連太后也覺得離譜,便忍住笑說:你連字都不認識,怎麼做法官?
那小人說:獬豸也不識字。
獬豸(讀如謝至)是傳說中的神羊,能辨曲直。無論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它都會用角去頂理虧的。因此古代法官的帽子就做成獬豸形,叫獬豸冠。武則天不知道這些話是事先有人教侯思止的,竟然也讓他當了侍御史。
其實,太后並不在乎這些人都是什麼出身,是否知書達理和懂得法律。這些都無關緊要。要緊的是會看臉色,聽從使喚,並足夠卑鄙和殘忍,以便讓所有的人都知道對她的反抗已徒勞無益。按照這個要求,酷吏們都已達標。比如某地方官被誣謀反,被告不服,王弘義的辦法便是不由分說先一刀砍下他的腦袋,然後再替他寫供詞。[24]
如此辦案,何求不得?
沒有統計資料表明,當時的告密之風和恐怖統治到了什麼程度,比如太后每年收到舉報信多少封,接見舉報者多少人次,其中誣陷和屬實又各佔什麼比例。帝國不會提供這種資料,但從下面的表格中不難看出問題的關鍵所在。
◎建立告密制度至武則天稱帝前重要案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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