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剩餘價值率和剩餘價值量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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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來補償的絕對界限。這個非常明白的第二個規律,對於解釋資本要儘量減少自己所僱用的工人人數即減少轉化為勞動力的可變資本部分的趨勢(以後將談到這種趨勢)所產生的許多現象,是十分重要的,而這種趨勢是同資本要生產儘可能多的剩餘價值量的另一趨勢相矛盾的。反過來說,如果所使用的勞動力數量增加了,或可變資本量增加了,但是它的增加和剩餘價值率的降低不成比例,那末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就會減少。
第三個規律是從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取決於剩餘價值率和預付的可變資本量這兩個因素而得出來的。如果剩餘價值率或勞動力受剝削的程度已定,勞動力價值或必要勞動時間量已定,那末不言而喻,可變資本越大,所生產的價值量和剩餘價值量也就越大。如果工作日的界限及其必要部分的界限已定,那末,一個資本家所生產的價值量和剩餘價值量,顯然就只取決於他所推動的勞動量。但根據以上假設,他所推動的勞動量取決於他所剝削的勞動力的數量,或他所剝削的工人人數,而工人的人數又是由他所預付的可變資本量決定的。可見,在剩餘價值率和勞動力價值已定的情況下,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同預付的可變資本量成正比。但是我們知道,資本家把他的資本分成兩部分。他把一部分投在生產資料上,這是他的資本的不變部分。他把另一部分轉化為活的勞動力,這一部分形成他的可變資本。在同一生產方式的基礎上,在不同生產部門中,資本劃分為不變部分和可變部分的比例是不同的。在同一生產部門內,這一比例是隨著生產過程的技術基礎和社會結合的變化而變化的。但是,無論一定量的資本是怎樣分為不變部分和可變部分,無論後者與前者之比是1:2或是1:10,還是1:x,剛才確定的規律都不會受到影響。因為根據前面的分析,不變資本的價值雖然再現在產品價值中,但是並不加入新形成的價值產品。使用1000個紡紗工人,當然比使用100個紡紗工人需要更多的原料、紗錠等等。但是不管這些待追加的生產資料的價值是提高,降低,還是不變,也不管是大是小,都不會對推動這些生產資料的勞動力的價值增殖過程有任何影響。因此,上面確認的規律就具有這樣的形式:在勞動力的價值已定和勞動力受剝削的程度相同的情況下,不同的資本所生產的價值量和剩餘價值量,同這些資本的可變部分即轉化為活勞動力的部分的量成正比。
這一規律同一切以表面現象為根據的經驗顯然是矛盾的。每個人都知道,就所使用的總資本兩個部分各佔的百分比來說,紡紗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