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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費金看我都帶著微笑,但我能從那個變態的微笑裡感覺到殺意。
我甚至可以看到死神就站在費金的身後,手裡還舉著收割靈魂的鐮刀。
我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找到他殺人犯罪的證據,然後報警。
不過要蒐集證據,就得以身犯險深入他的巢穴。
既然要冒險就必須有所準備,而我要做的就是帶上一個能讓他忌憚我身份的東西。
因此,我選中了一個五六半步槍彈夾,就是影視劇裡那種裝著子彈往槍膛裡壓的東西。
這東西正確的叫法是彈夾或者彈橋,並不是彈匣。
那個變態只要發現我手裡有彈夾,就會猜到我應該是部隊家屬,不敢輕易對我下手。
我父親是軍人,79年自衛還擊戰結束幾年後,就從野戰軍轉為第一批內衛。
雖然內衛當年屬於警察序列,但本質上還是軍隊。
7月13日那天,費金終於忍不住了,主動上前和我聊天,還問我要不要吃東西。
我當然不會吃,大部分孩子也不會吃陌生人給的東西。
我故意說我不喜歡魚,而是喜歡小兔小貓。
他馬上表示,他養的貓剛生了一窩小貓。
變態誘使兒童的手段通常都是糖果或者小動物。
只是,他沒有意識到,他其實已經在按照我的節奏進行。
就好像在MOBA遊戲裡,選打野位是需要帶節奏的。
好的打野會牽著對方鼻子走,自己抓人的同時引領隊友推塔。
費金注意到我揹著書包,問我為什麼今天要揹著書包。
我故意開啟書包,將裡面的暑假作業給他看。
費金並沒有起疑心,他不會想到我這個11歲的男孩兒目的是想要蒐集他的犯罪證據。
我同時還告訴他,我是偷偷跑出來的,但我還是要做作業,不然回家要捱揍。
我說偷偷跑出來,就會讓他知道機會來了。
費金馬上問我要不要看剛出生的小貓?我很高興答應了。
然後我坐著費金的腳踏車離開,路上沒有遇到任何人,因為這裡幾乎不可能見到路人。
他讓我坐在腳踏車前槓上,說這樣很安全。
我順從了,雖然我很討厭與別人身體接觸,特別是費金身上還有股發酸的汗臭。
費金將我帶到火葬場後山一處瓦房,看起來這裡應該是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