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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家自然是不吃小雞的,所吃的大多都是過了蛋齡的老母雞,其肉堅韌塞牙,怎能和這種四十多天便屠宰的雞相比?葛愛娣仔細咀嚼,不知為何忽地垂頭擦拭了一下眼眶,哽聲道,“不怕先生笑話,這是小女生來第一次吃到雞腿,原來……原來雞腿是這般美味。”
她身旁有個女吏目也轉頭插話道,“不錯,我等幼年時兵荒馬亂,數年不知肉味,好容易安頓下來,已是婚配之年,買活軍入城之後,日子倒是好了不少,但身為人婦,不過是吃些殘羹冷炙,何曾吃過這樣好的佳餚!”
雖說買活軍並不分割男女,但常年來的習慣,眾人落座時,無形間都是男女分開,此時一桌女吏目都嗡嗡議論起來——縣內的有錢人家就這麼幾戶,這且不說了,旁的人家也不是日日吃雞,便吃雞,雞腿這樣的好物也要奉給祖父母、父親、叔伯、兄長幼弟,出嫁之後更是如此,別說雞腿,燉一次雞,能跟著喝碗湯,吃些腳爪已是不錯了,有時上桌慢了,一碗湯全沒了,自己便只好吃些菜湯拌飯了事。
要細說下去,倒也不是沒有道理,給祖父母那是孝道,給父親叔伯,那是因為他們在外能賺得飯食,在田地裡也能做最苦最累的重活,吃得好些也是自然。久而久之,彷彿便建築起了這樣的認知,身為女子,除了那些大戶人家的小姐以外,似乎是不配吃雞腿這樣好的東西的。
但今日不一樣了,今日這些女娘所吃的美食,全是自己賺錢掙得,一日三十五文,包了一餐兩點——這全是她們為買活軍做事換來的,堂堂正正,每一塊實實在在的肉,都吃得堂堂正正,佔足了道理!
這些認識,尚且還不好意思說出口,只是在彼此的眼神交換中各自會意,她們中有些人還不太敢相信,這樣猶疑著:‘我也配麼?’,但看著身邊的同伴,膽氣便漸漸地壯了,甚至還有人說出了口。
“多吃些,莫浪費了這樣的好肉。”
有第一個人開了口,其餘人便彷彿得到了什麼指令一般,哪怕素不相識,也彼此這樣督促著,臉上綻出了帶著油星的笑來,誰不喜歡吃得好些?這雞肉實在是好,而只要買活軍在一日,便可吃一日,連她們都能指望著每日吃肉了!
這樣的肉也是她們能吃得的麼?若在以前,連夢裡都不敢想,可現在,一個兩個,她們陸陸續續地開始建築起了這樣的觀念:雞腿是好吃的,六姐說她們吃得,她們便能吃得,不但今日吃了,明日還要再吃!
“吃了買活軍的肉,可要給六姐賣死力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