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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名叫馮斌,十五週歲,在育奮中學念高一,網上那封留給老師家長的信就是他寫的,剛才法醫大致看了一眼,說致命傷可能在頸部,手上、頭上有明顯的抵抗傷,生前很可能和兇手搏鬥過,具體情況還要等帶回去仔細檢驗。”
駱聞舟:“這孩子家裡是幹什麼的?”
肖海洋立刻回答:“根據學校的登記資料來看,他父親經營一家小公司,母親就是家庭婦女,家裡應該有點錢,但也不算富二代,父母生意上有沒有得罪過人,等一會人來了我再仔細問問。”
駱聞舟有意無意地說:“戳眼睛和砍四肢……我怎麼總覺得好像在哪聽說過?”
肖海洋一滯,隨後,他輕輕的推了一下眼睛:“駱隊,你聽說過‘327國道’連環搶劫殺人案嗎?”
駱聞舟看了他一眼。
“十五年前的一起案子。”肖海洋說,隨後,他就跟個機器人似的,語速飛快地開始複述327國道案,倒背如流,與內網上的案情簡述隻字不差,“駱隊,當年那案子中的主犯盧國盛現在還在逃,會不會和他有關係?”
駱聞舟眯起眼:“十五年前?十五年前的事你都知道,那時候你多大?”
肖海洋:“我從內網上看見的,我……我記憶力比較好。”
“你這記憶力不能算比較好,應該是過目不忘的程度了,”駱聞舟站起來,示意旁邊的法醫過來收拾屍體,對肖海洋說,“在學校讀書的時候成績挺好吧,為什麼想不開非得來當警察?我們工資那麼低。”
肖海洋一時被他問住了似的,慌張地避開他的目光,慢了半拍才回過神來:“我……從小的夢想就是當警察。”
“也是為了拯救世界麼?”駱聞舟笑了一聲,沒再逼問他,只是抬頭看向路口——那裡停了一輛救護車。
駱聞舟問:“人都死的這麼透了,救護車來幹什麼?”
肖海洋輕輕地鬆了口氣:“哦……哦,對,駱隊,我方才忘了跟你說,昨天晚上兇手行兇的時候,現場有目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