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現在開庭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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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舟頓時有些沒勁,想當初他剛拿到律師證時,也是像今天這樣跑來看楊時嶼開庭。那時楊時嶼剛成為入額法官不久,看到靳舟坐在旁聽席,還詫異得弄錯了庭審步驟。
再看現在楊時嶼的反應,似乎越來越習慣在法院裡見到靳舟的身影,而靳舟作為法院的“常客”,也越來越習慣被楊時嶼當作空氣。
檢察官問話結束,楊時嶼看向被告人,語調毫無波瀾地發問:“你和被害人結婚多久?”
被告人:“五年。”
“結婚五年,”楊時嶼的語氣陡然變得嚴峻,“就因為‘做菜難吃’,你就拿菜刀砍向被害人?”
被告人:“這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是長期積攢下來的矛盾,我跟她結婚這麼久,她就沒有哪頓飯做得好吃。”
楊時嶼:“所以你認為你的動機很合理嗎?”
被告人:“也不是,我只是一時衝動……”
九年時間過去,楊時嶼的樣子幾乎沒怎麼變化,仍舊留著乾淨清爽的短髮,薄薄的紅唇中偶爾露出一排皓齒,洩出輕緩但有力的聲音。
大陸法系的法官和英美法系不同,會主動盤問被告人,調查清楚犯罪事實。在事實清楚的案件中,有的法官甚至會向被告人施壓,讓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很顯然,楊時嶼就是進攻型法官,把被告人問得支支吾吾,手足無措。
到了法庭辯論階段,楊時嶼不再問話。
由於被害人保住了性命,檢察官建議以故意殺人未遂,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量刑,而被告律師則建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者罪名更重,後者罪名更輕,被告律師也採取了輕罪辯護的策略,但以目前的人證物證來看,靳舟覺得夠懸。
被告人有主觀殺人的故意,只是最後結果未遂,如果靳舟是法官,他大機率不會採納辯護律師的意見。
思緒在這裡驟然停住,靳舟自嘲地笑了笑——“如果他是法官”,這分明是個偽命題。
每每想到這事,靳舟就忍不住罵楊時嶼一句狗東西。
自己說法官沒什麼好憧憬的,害得靳舟迷失了人生方向,結果現在倒好,這人自己當了法官。
這就好比兩兄弟同時有了心上人,為了兄弟義氣,兩人約好都不脫單,結果其中一人偷偷抱得美人歸,總之都不是人乾的事兒。
但話說回來……
靳舟輕呼了一口氣,收起了罵人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