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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把他翻了過來。格雷厄姆這才意識到,後來的這個人——哈特,顯然是叫這個名字——先前在灌木叢中,是故意用腳步聲來迷惑蒙斯的。
恐懼之中,格雷厄姆縮回到石縫之中,儘可能地遠離他們。他們之間相距只有二十英尺,他就藏在一片小樹和十幾株去年留下來的枯蕨黃枝之中。他透過樹縫朝外張望。
“媽的,哈特,是另一個警察,”他朝四周看了一下。“應該還有別的警察。”
“你看見了嗎?”
“沒有。我們可以問問他。我瞄得很低,不至於一下子就殺死他。我打低點,就是想給他留口氣。”
“想法不錯,坎普。”
哈特在蒙斯旁邊跪下。“其他人呢?”
格雷厄姆用手使勁撐著岩石,使勁撐著,像是那石頭就要把他一口吞掉似的。他的手在顫抖,連呼吸都控制不住了。他覺得他可能就要嘔吐出來了。
“其他人呢?……什麼?”他低下頭。我聽不見。“大點聲,告訴我,我就幫你。”
“他說什麼,哈特?”
“他說沒別人。他就一個人,到這兒來尋找幾個女人,她們是被兩個竊賊給嚇跑的。”
“他說的是實話嗎?”
“我不知道。等等……他又說了點什麼。”哈特聽了,站在那裡。他冷冷地說,“他說的是,讓我們去死吧,操。”
那個叫坎普的對蒙斯說,“說得好,長官,是你在這兒去死吧,操。”
他停了一會,又跪下了。隨即站起身來。“他走了。”
格雷厄姆盯著警官癱軟的肢體。他想哭。
這時他看見,十英尺開外,蒙斯的霰彈槍,就躺在那裡,這是先前他倒下時扔到那邊地上的。槍身被樹葉半掩著。
格雷厄姆暗自思忖:拜託了,別朝那邊看。別動它。我需要那把槍。我太需要它了,連它的味道我都感覺到了。他意識到,他現在可以輕而易舉地就把他們幹掉。在他們的背後開槍。就像他們打死警官那樣。
拜託……
殺蒙斯的那個人站在一旁警戒,端著槍,哈特搜了搜蒙斯的身,從他的皮帶上扯下對講機。咔噠一聲開啟。格雷厄姆聽見了靜電傳輸的聲音。哈特對坎普說,“來了一個搜尋隊,但所有人都在682號公路和蒙戴克湖那邊……我看這孩子說的可能是實話。他一定是覺得這兒有什麼不對才過來的。”哈特用手電照了照警官的警服前胸,唸了一下胸牌上的名字,然後站起來,對著對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