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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偏就能整出么蛾子來,開始時候就是揣個手機上山,後來嫌不過癮,乾脆就把膝上型電腦搬山上去了,還整了個無線網絡卡,每天早上背個電腦包,不知道還當他是要上山去辦公呢,結果沒瀟灑兩天,就把羊群給放丟了。”

羅漢榮說這事時候,頗有幾分幸災樂禍味道,那羅明輝也是個大學生,自詡是個人才,村裡向來眼高於頂,也沒怎麼把他羅漢榮放眼裡。

“後來怎麼樣了?”羅蒙問道。

“還能咋樣?他老子娘喊了幾個人,上山去找唄。”羅漢榮回答說。

“都找回來了?”

“丟了三隻羊羔,被人家王家莊一個放蜂年輕人送回來兩隻,還差了一隻。”

“那羅明輝怎麼說?以後還放不放羊了?我還指著吃他們家羊肉呢。”

“放啊,咋不放?不過這兩天上山倒是不扛電腦了。”羅漢榮說著哈哈大笑起來。

羅蒙忍不住也跟著笑了笑,那羅明輝畢業才一年多,求職就業都還比較順利,難免就顯得有些過分自信,年紀輕輕又不懂低調,確實有點不招人喜歡,但是不偷不搶不賴,到底也算是個好青年,年輕人有時候難免得意輕浮,有時候難免失意消沉,都不算什麼大事。

這事就這麼過去了,第二天肖樹林說要出去一趟,羅蒙也沒多想,畢竟他還經營著一家運輸公司呢,就算不用天天擱那兒蹲著,偶爾總要去露露臉。讓他沒想到事,當天傍晚,肖樹林竟然開著一輛全皮卡車回來了。

“你咋換車了?”羅蒙心裡隱隱有些欣喜,面上卻不著痕跡,好像他真不知道肖樹林為什麼會突然開一輛皮卡回來。

“你不是喜歡?”肖樹林還是一副型男帥哥拽樣,好像你永遠也不能指望他會說出一兩句肉麻話。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羅蒙繼續彆扭。

“你不喜歡?”肖樹林皺了皺眉頭。

“沒有,我不是那個意思。”什麼叫搬石頭砸自己腳。

“真?”肖樹林有些不信:“要不去換一輛?”

“不用了,我挺喜歡。”羅蒙有些靦腆地說道。

“沒關係,賣車人跟我挺熟,換一下很方便。”肖樹林好像已經認定了羅蒙不喜歡這輛車子。

“我真挺喜歡。”羅蒙乖乖承認,其實他可稀罕這輛皮卡了。

“真喜歡?”肖樹林看著羅蒙。

“嗯,喜歡。”羅蒙拼命點頭:“真喜歡,顏色品牌車型,統統都是我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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