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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我們不能和警察比,他們能調取的資源太多啦,比如去銀行查賬戶的動用情況,查通話記錄,查消費記錄,這些我們都不可能。平飛倒是能查電腦,可這次電腦都沒見著,也無能為力。我們能從計程車發票查到住處,從保潔公司報賬查到呂仁宏是女人,已經做得不錯了。從我們現有的線索分析,我認為和這個案子有關的時間線順序大致應該是這樣的:
呂仁宏十年前認識合眾鑫老闆,幫他創業,在這個城市立住腳,持續女扮男裝,大約五年前,去外市,結識胖女人,維持特殊性關係約半年餘,女性身份初次暴露,半年餘後胖女人回家鄉失去聯絡,一年前以女性身份包養一名牛郎,女性身份暴露頻繁了,但對合眾鑫公司仍保密,二十餘天前,胖女人無意中因保潔公司的業務認出呂仁宏,遂敲詐其,第一次成功,獲利五萬,過了幾天再次敲詐,數額較大,並威脅要到公司說出其秘密。呂仁宏決定不給這筆錢,暫時欺騙胖女人,實際準備和包養的小情人遠走高飛,遭拒絕後發生衝突,估計是因為情緒激動誘發動脈瘤破裂死亡,小情人倉皇逃走,到此為止,應該是根據我們掌握的內容能推斷出來並且基本得到證實了的。
這個呂仁宏既然想和小情人遠走高飛,必然有計劃,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急病發作,命喪當場,可是問題就來了,呂仁宏雖然有秘密,可她對我們所知道的和她有關的人並沒有什麼威脅,即使這個秘密暴露了,大家最多會驚訝,也許會另眼看待,但不至於讓她怕成這個樣子,五十萬元是不少的錢,但對呂仁宏應該不成問題,她害怕的應該是胖女人的反覆糾纏下喪失理智,或者是拿到了錢後四處炫耀,她這麼多年小心翼翼地保守秘密,割裂自己的日常生活和性生活,肯定有讓她不得不如此的原因。絕對不能張揚出去。她應該是已經嗅到了危險來臨的氣息,所以匆匆下了決心要遠走高飛了。
另外一個不能解釋的問題就是屍體的面容和雙手被毀掉的事兒,這麼做肯定是不想讓人發現呂仁宏的身份,可到底是誰做的呢,我想她的小情人的可能性不大,刑警他們有自己判斷的方法,他們的結論我還是相信的。現在他們也認為在呂仁宏死後還有其他人進去過,除了毀容,還拿走所有的證件和電腦,只是由於這些行為不再和呂仁宏的死亡直接相關,他們追查的力度就不會很大了。
我們其實也可以不追查了,但心裡總有個疙瘩解不開,這也是我今天高興不起來的原因,另外,我總覺得,做這件事的人能找到呂仁宏,還能幹得這麼幹淨利索,手法純熟,絕對不是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