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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相反。第一種流通縮小,物價下降,工資也下降;就業工人的人數減少,交易的總額減少。另一方面,在第二種流通上,隨著信用的緊縮,對貸款的需要增加了。這一點,我們馬上就要更詳細地論述。
毫無疑問,在同再生產過程的停滯結合在一起的信用緊縮的情況下,第一種流通即收入的花費所需要的通貨量就會減少,而第二種流通即資本的轉移所需要的通貨量則會增加。但是必須研究一下,這個原理在多大程度上和富拉頓等人提出的下述原理相一致:
“對借貸資本的需求和對追加流通手段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也不是常常結合在一起的。”【“A demand for capital on loan and a demand for additional circulation
are quite distinct things, and not often found associated.”富拉頓《論通貨的調整》1845年倫敦版第82頁,第五章的標題。——“認為對信貸的需求即對資本的借貸的需求和對追加流通手段的需求是一回事,或者甚至認為這二者是常常結合在一起的,這實際上是一個很大的錯誤。這每一種需求,都是在它特有的與別的需求極不相同的情況下產生的。在一切看起來都很繁榮的時候,在工資高,物價上漲,工廠繁忙的時候,通常都需要有
<b>流通手段</b>的追加供給,以便完成各種同擴大和增加支付的必要性分不開的追加職能。而利息上漲,要求銀行貸放<b>資本</b>的壓力,主要是出現在商業週期的較晚的階段,那時困難開始顯露出來,市場商品充斥,回流延滯。當然,銀行通常除了發行銀行券以外沒有別的辦法來貸放資本,因此,拒絕發行銀行券就是拒絕提供信貸。但是信貸一經提供,一切就都會和市場的需要相適應了;貸款會保留下來,流通手段如不需要,就會流回到發行者那裡。所以只要粗略地翻一下議會報告,任何人都會相信,英格蘭銀行持有的有價證券的數額,通常是同該行銀行券的流通額按相反的方向變動的,而不是按相同的方向變動的;並且相信,這個大銀行的例子,不會是地方銀行家們如此重視的原則的例外。這個原則是:如果流通的銀行券數額已經適應於銀行券流通的通常目的,任何一個銀行也不能擴大它的流通銀行券的數額;如果銀行要超過這個界限增發貸款,它就必須使用自己的資本,必須出售一些作為準備的有價證券,或者停止把進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