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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總以為,我跟毛之間的關係就像在拔河,不管怎麼吵吵鬧鬧,只要不鬆開手,無論誰拉贏了誰,兩人終究會抱在一起。
但最後繩子竟然活生生斷了。
毛終究還是離開了我,在我們感情出現重大挫敗的隔天去了美國。
諸多因素。沒一個像樣的。
“他有車又怎樣?是他自己買的嗎?!”我大聲對著手機吼道。
“有本事,你立刻買一輛車啊!”毛的氣話從國際電話中向我襲來。
於是,我真的咬牙買了輛車。
眼巴巴盼著毛從美國回來時,感情能出現轉機……
那年的煙火,其實是在妳的臉上
打從有記憶以來,我就是個生活低能兒。
這麼說不是小說上的誇飾修辭,對於日常生活的諸多細節我都恬不知恥地打混過去,也很依賴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須由毛陪著,看電影很喜歡毛陪著,說故事好想有毛聽著。
說無聊笑話,吃東西,餵狗,旅行,睡覺,買褲子,亂變無聊透頂的魔術,都很習慣要有毛在身邊。
最後這一年,毛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戀愛的熱情。
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愛情的踏實模樣。
漸漸的,毛長大了,我並沒有。
買了車,還得學著開。
當作是不用投幣的大型遊戲賽車機,當毛在美國自助旅行的三個禮拜,我戒慎恐懼地握著方向盤,小心翼翼在彰化練車。
只要沒有簽書會或演講,每天深夜都去繞八卦山,晃直條條的中山路。
心中只有一個信念:“我要去中正機場接毛毛狗喔。”
然後露出小鬼般的燦爛笑容。
原本開車開得爆爛的我,在信念的支撐下終於非常習慣坐在車子裡頭的感覺。
果然,只要肯下功夫,開車上路這種長期排拒的事也可以幹得有模有樣。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與臺北一點也不熟。
要開車去中正機場,還要得繼續送毛回土城家裡,對我這白痴可是沉重的負擔,不須多加想像就知道我肯定緊張到胃痛。
科技這種好東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場。
我跑去nova買了gps衛星導航的pda,這兩天不斷操練一邊開車一邊看導航的反應速度,就是希望能夠在毛面前有個大人的樣子。
如果變成大人可以解決事情的話,我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