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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沒有兩個月大的孩子被一個吸毒的女人帶走,幸好原告及時救下了孩子,所以請法院將孩子判給原告撫養。
柯律師也有相當的能力,唇槍舌戰開始了,柯律師指明孩子的母親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孩子要不要和另一個非婚姻關係的男人親子鑑定,這是做母親的權利,如果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孩子是自己的,那麼就不能成立和孩子有父子關係的事實。
原告和被告各自陳述的時候,溫安年旁邊就坐著他爸,溫安年說:“如果對方不願意配合我做親子鑑定的話,那麼,我認為這個孩子就是我的,無可爭議的,既是我的兒子,那麼豈有和別人姓的道理!”
我控制著自己,不想當庭和溫安年吵起來,我也闡述了我自己,作為孩子的母親,雖然在孩子差點丟失的事情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我是一個有過卵巢疾病的女人,我也許一生就這一個孩子,只能當這一次母親,孩子就是我的生命,我肯定在今後用我的生命去呵護照顧孩子,再也不會讓孩子受到傷害。
休庭期間,柯律師告訴我,從目前對方手上的證據和呈述上看,這場官司我們這邊是勝算帷幄的,我也高興了起來。
想想也是啊,我的兒子,任憑在哪裡打官司,總歸是改變不了我是孩子媽媽的事實,我十月懷胎把他生下來,法院不可能會只聽溫安年單方面的,就算在孩子上一次被賢芝抱走的事件上我存在了照顧孩子不周,但也不會把孩子判給一個都沒有證據來證明自己是孩子父親的人吧。
之後又接著開庭,溫安年的醫生又拿出了兩份血型報告,稱孩子和溫安年都是r陰性血,這種血型屬於熊貓血,萬里挑一的血型,怎麼會又那麼巧合。看來溫安年這次也是下了血本請了一個大牌的律師,是勢必要和我大戰孩子的撫養權了。
正文 :蝸婚(227)
法庭上雙方的辯論是十分的激烈的,兩個人為了孩子在各自席上指責對方的不負責任,說到最後,我自己都覺得很可笑,這又是算什麼呢。最終,孩子還是判給了我,孩子的撫養權還是在我這裡,溫安年由於舉證不足,終於還是沒有得到什麼,他敗訴了。出法庭時,從他身邊走過,還有他爸,我面無表情,但是我對他爸說了一句:“如果以後想孩子了,可以來看孩子。”
雖然這個結果是不出我所預料的,可還是虛驚一場,我和之放請柯律師吃了飯,回到家裡,都累了。孩子還在睡覺,抱到懷裡想把他弄醒,逗他玩玩,可是媽媽說隨他睡覺,醒來了又要得哭的,我又注意到媽媽的神情充滿了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