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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是一對看起來很傻的兄妹。
我們挑了哥哥,因為我們不想將來要承受小母狗懷孕的事實。
回到家裡,爸爸將家裡的新成員放在一個紙箱裡。在還沒買狗籠之前,那原本拿來裝感冒藥水的紙箱就是它的棲身之處。
我跟三三跑到哥的床上,隆重地向睡眼惺忪的哥宣佈這個大訊息。
“……結果你們挑了什麼?”哥半張臉還埋在枕頭裡。
“博美。”三三哈哈大笑。
哥一愣,整個人都醒了。
“幹!”
我們家的新成員,有個很不知所以然的名字,叫“atthew”,寫成中文的話就是“馬修”,好像這條博美狗會講英語似的。
atthew來到我家的時候,只有四個多月大。離開有很多隻狗的張伯伯家,換了一個全然陌生的環境,atthew的眼神始終懷有過度謹慎的恐懼。
它不與我們任何人的眼神接觸,如果我們沒有盯住它,它就將不安發洩在臨時買來的、五十元一條的藍色布繩上,它拼命的咬、扯、撕。
才一天不到,那條繩子就被扯離atthew的脖子。
“對不起啦,我們不會虐待你的,你放心在這裡長大吧!”我蹲在它前面。
“……”atthew低頭。
為了讓這個新成員更融入我們家……不,為了滿足我們取名字的慾望,我們一致決定要捨棄atthew這個跟我們一點也沒有關係的名字。
“不然叫賴炳輝好了?”我開玩笑:“嘿,賴炳輝,把手舉起來!”
賴炳輝是我國中導師的名字,那時他剛剛沒收了一本我跟同學借的《鹿鼎記》第五集,害我很難跟同學交代。靠。
如果家裡有一條狗跟我的導師同名,以後我處罰它的時候就好玩了。
“最好是你可以一直叫它賴炳輝啦!白痴。”哥駁斥。
“jordan不錯。”三三說。
“是蠻炫的。”我附和。
“dragon呢?”哥一直很喜歡寫“dragon”這個單字。
“也不錯。不過一直取英文好嗎?我們要不要取中文?”我思考。
“叫nike好了,一下子就上口。”哥根本不管我。
“nike還蠻好叫的,我投nike一票。”三三說。
兩個音節的英文單字拿來當名字很響亮,我差點也要投nike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