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扯淡的理由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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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打手,讓馬屁股一撞,跌坐在地上,但覺面上無光,從馬伕手上搶過馬鞭,用著吃奶得勁往羅士信抽了過去。
羅士信伸手一抓,將馬鞭握在手上,但鞭頭卻受到慣性的影響打在了他的手背上,露出了猩紅的一條印跡。
羅士信看了一眼手上的紅印,火氣上湧,用力一扯,那打手竟受不住力,整個人凌空飛向羅士信。
羅士信左手一抓,小雞似的將打手舉了起來,冷笑道:“打我?憑你?”他將對方往天上一丟,奪來的馬鞭凌空一甩,馬鞭長眼睛似的纏住那打手的腰間,斜刺裡往地上一丟。
羅士信的用勁辦法極巧,讓那打手立而不倒,整個人承受不住慣性的力量,如陀螺般在地上不規則的打轉,將圍在馬前的打手轉倒了一半。
羅士信這一手,直接將周邊的一票打手驚呆了。
尹阿鼠見羅士信竟敢還手,怒極叫道:“好大膽,竟敢還手,無法無天了。來人,給我往死裡打。”
羅士信氣極而笑,自己還手,就叫無法無天,好我就還手給你看。
他翻身下馬,一巴掌將一個打手拍了一個倒栽蔥,起腳一踹,一人如炮彈一樣飛了出去,三拳兩腳,便打趴了七人。
這時他身後的一棟宅院,屋門大開,殺聲四起,五十多人高舉著木杖對著羅士信衝來。
羅士信無視人數,反對他們衝了過去,一手奪過一根木杖,左敲右打,便如打地鼠一樣一棍一個。他出手如電,力道沉穩,只要挨著一下便倒地哀嚎無力起身。
尹阿鼠的這些家丁惡霸,最擅長的就是耀武揚威,遇到的大多都是平民百姓或者那些有些家世的世家子弟,自以為很了不起,哪裡知道何為真正的武勇。
在羅士信面前,他們便如草芥一樣,莫說只有五十,再來十倍也不是對手。
尹阿鼠嚇傻了,他早年人人欺辱,一朝得勢心裡(變)態,遂以欺負人為樂。他橫行無忌,即便是名動天下的秦王李世民也在他手上忍氣吞聲,自覺了不起,認為天下英雄不過爾爾。
如今見羅士信想踩螞蟻拍蒼蠅一樣將他的手下打倒,久違的恐懼感湧上心頭,竟然連逃跑都忘記了。
當然就算他想跑,也要過羅士信這關才行。
這一架羅士信是打的莫名其妙,但既然對方要打,那就打的痛快,來多少打多少。
看誰能打!
羅士信本就是一個血性漢子,融合了羅士信的意識,除了吸納了他的一身武藝,順帶也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