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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把孟竟軒的表情盡收眼底,心下思量。
孟竟軒冷聲道:“過幾天,你不用來上班了,去演個戲吧。”
路澄猜到是這個走向了,但還是很驚訝:“……啊?”
真的?你來真的?
我根本就沒接觸過演戲,你讓我去演戲?
我貸款上班,自己接外包賺錢就算了,還讓我演戲?
我每天上班在你面前演打工人,演得不積極嗎?
全部怨氣都演沒了,簡直就是影帝啊。
孟竟軒聽不得拒絕:“就是一個客串角色,拍個兩三天就回來了。”
他嗤了一聲:“怎麼?我剛剛看你好像挺喜歡那個劇本的,不是一直在那裡翻嗎?”
“就是那個劇本里面的角色,好像叫,白渚。”
他這麼一說,路澄還真的在記憶裡面,對上了有關於這一件事情的劇情。
孟竟軒要給白月光一個角色,但是白月光沒時間。
於是他就給了替身,但是原劇情裡面,替身也沒有要。
所以這個角色,後來給了投資方的一個親戚。
那個親戚長得像熊二,卻演這種仙風道骨的角色,演得糟透了。
這個角色本來應該是靈魂人物,反而成了這部劇唯一的敗筆。
原劇情裡面的替身,就是二十二歲的路澄。
二十二歲的路澄,正是處在大學剛畢業,滿腦子新鮮勁兒的時候。
他都沒有想去演戲,二十五歲成熟穩重穿書過來的路澄,能去演戲嗎?
當然不會。
路澄說得很直白:“我對演戲沒有興趣。”
孟竟軒隨手將桌面上的合同一推,推到路澄面前。
有點想強迫路澄看看的意思。
路澄拿過來,想再一次拒絕,低頭一看,卻看見合同上面寫著:
——片酬,八萬八千塊。
路澄眼睛一下瞪大了。
什麼玩意兒?!
很明顯,這是孟竟軒給白月光準備的片酬。
可能這個八萬八的意義,根本就不在於這玩意是錢,而是因為八萬八這個數字好聽,給白月光搞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