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沒有我解決不了的案子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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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標題說的很明白,就是非法民間借貸那點事。
按理說,高利貸並不受國家保護,而國家在針對民間借貸高額利息這個點又有過特殊規定,即便是民間借貸,也並不允許收太高的利息。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約定利率≥36%),則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所以說,如果真的借了高利貸,只要能夠還上本金和規定利息的,大可直接去法院起訴,都不需要單獨找什麼律師,立案視窗負責立案的法官就會告訴你起訴狀要怎麼寫,官司具體要怎麼打。
可偏偏這個問題卻一直沒有被解決,因為這個案子,並不是這個時間裡最常見的那種普通高利貸,而是傳說中的套路貸。
別說現在,就是幾年後校園貸風靡的時候,這種套路貸也一樣非常棘手。
“我女兒是被一個同學騙過去借錢的。最開始只是借了兩千塊錢,利息也沒有高到離譜。但是借條上特意提出中間必須有一個網路擔保人。”
“欠條內容看起來並不苛刻,這個月借兩千下個月初償還兩千四,如果沒有順利還款,則不只還給借款人2400,同時還要給擔保人兩千四。”
乍一看利息似乎也並不多,可誰能想到,就這麼一張普通的欠條,最後女孩零零散散欠下來的錢竟然滾到了一百五十萬!
沒錯,每次只要逾期,就要同時還給擔保人相同的欠款金額。
因此,兩千四的債務很快變成了四千八,而四千八又莫名其妙的變成了九千六,九千六誇張的滾到了一萬九千二……除非透過家裡,否則女孩是不可能拿出這麼多錢的。
“別擔心,我可以幫你想辦法,你聽我的,錢真不是什麼大事兒。”就在女孩走投無路這時候,這個借款人終於露出了陰險的真面目。
他推薦了所謂的朋友,至於他這個原債主就理所應當的成為了女孩新的保證人。又開始了下一輪的以貸養貸。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到了這時候了,女孩寧願去借更多的錢也不告訴家長?答案很簡單——因為恐懼。
如果說兩千這個錢數還是能夠張口要的,四千頂多被罵一頓。可當金額變成四萬呢?
還在唸大學的孩子手裡一共都沒經歷過四萬塊錢,他們怎麼敢說?可只這麼一個不敢,就再也沒有回頭路了。
“這是赤裸裸的欺詐!我的訴求是,讓這幫欺詐犯高利貸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是簡簡單單的走民事訴訟。另外關於還款,一百五十萬我有,但是我絕不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