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二更 我愛才啊!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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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堂之上禁止喧譁, 此時卻突然從房頂上跳下個人來,任憑本地縣令十分威儀,此時也被唬了一跳。
好在他還支撐得住, 並未讓人看出破綻, 立刻將那驚堂木一拍,厲聲喝道:“來者何人, 竟敢咆哮公堂!”
就聽那少年哈哈一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老子叫廖雁!”
他非但不像尋常人那樣跪拜行禮, 甚至連一點敬服的神色都沒有, 渾身上下都寫著桀驁不馴。
見他如此狂妄, 縣令禁不住眉頭緊皺,才要發作, 卻見此人一身江湖裝束,不由就是眉心一跳。
江湖人……
嘶。
他下意識重新將目光投回翠紅和韓青身上,心道這倆人到底怎麼回事?孟家的孩子摻和進去, 如今又躥出個江湖人……
這倒是不好辦了。
江湖遊俠常以武犯禁,最不服管束, 朝廷不是不想管, 實在是管不了。
你想那些遊俠兒往往四海為家, 無所拘束, 連點可以用來做威脅的事情都沒有。反倒是朝廷命官, 各個有家有口前途無量, 若不小心觸了黴頭, 那些遊俠兒也不必做什麼,只需隔三差五往你轄下鬧一回,鬧完了拍腚就走, 卻去哪裡捉?
他們是瓦罐不怕跟玉石碰的,若再惹急了,竄進來害幾條人命又當如何?
如此一來,不光政績前程難保,甚至家人性命也岌岌可危……
沒人不怕死,位居高位者尤甚,因此久而久之,兩邊就逐漸形成一種微妙的平衡:
朝堂江湖兩相立,朝廷默許江湖的存在,並允許他們幫忙維護灰色地帶和地下秩序,但絕不可鬧得太過;相對應的,若逢戰時,江湖人士需第一時間投軍衛國,平時朝廷卻不可以隨便插手江湖事。
這位方知縣三十一歲中進士,在京城苦熬多年才博得名山縣縣令一職,如今才做了兩年不到,轄下一直太平無事,也算意氣風發。
誰知今日卻不走運,先是來了個女休男的奇聞異事,緊接著又遇見早年孟家後人,如今偏又跳出個江湖人來!
一樁樁一件件,都是極其耗費精神的活計,若是處置不當,只怕政績的“甲”字評便要錯失,升官無望了。
方知縣正暗自思索對策之時,眼角的餘光卻瞥見堂下一個衙役正衝自己拼命使眼色,似有話要說。
他微微頷首示意,又將那驚堂木拍了下,儘量避免跟廖雁正面打交道,板著臉問翠紅和韓青:“來人你們可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