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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賓到底沒能暴起傷人,因為傑森·陶德既然已經決定了庇護作家小姐,就不會讓她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受到傷害。
不過即便是收手了,也不代表這件事情在羅賓這裡就過去了。
“實際上,我只是之前聽人簡單的描述過,實際上並沒有真正的見過刺客。”陳法拉大概明白自己觸碰到了羅賓的雷點,她本身脾氣還算好,也沒有受傷,就沒準備和一個小孩子計較。
簡單描述?紅羅賓可並不這麼認為。
羅賓的服裝確實有部分借鑑了刺客聯盟,但是如果不是和刺客聯盟有點關係的人,絕對不可能一眼就能認出來。也因此,作家小姐在他的心裡就越發的神秘了。
“能具體說說你知道的那個刺客嗎?”紅羅賓“好奇”的問道。
“也沒什麼不能說的,”陳法拉撓了撓頭,那對於她來說,已經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久到她還沒有來到來到美國,“因為時間太久了,當時聊的很多我都不記得了,但是有一點我記憶比較深刻,他們都穿著帶有兜帽的衣服,身影敏捷,行動起來如同鬼魅一般。”
“就憑這點你就覺得我是刺客?”羅賓不服,甚至覺得陳法拉就是在忽悠。
陳法拉一看就知道羅賓是較真了,但是關鍵是,她真的就只是隨口一說,“就當是我的直覺吧。”
“別看我現在這個樣子,我也是經歷過很多事情的人了。你之前肯定殺過人吧?而且還不再少數。”陳法拉非常肯定的說道,實際上就是現在,羅賓給她的感覺,都寫滿了危險。
“哼。”羅賓這算是變相承認了陳法拉的說法。
“經歷過很多的作家小姐,你就沒有因為你的口無遮攔被追殺過嗎?”此時,傑森·陶德對於作家小姐的魯莽,有了一個新的認知。
陳法拉對上傑森·陶德的目光,無辜的眨眼,“大概是因為我跑的快吧。”
紅羅賓則是犀利吐槽,“所以還不止一次啊。”
有時候,她也挺無奈啊,她不就是聯想能力豐富一點嗎,這有什麼錯嗎?
“你這樣的人,在刺客聯盟活不過三天。”羅賓必須得承認,陳法拉這個人真的藏不住話。
“謝謝?”陳法拉不明所以的道謝,她還能活三天呢,真了不起!“雖然我並沒有想過要當刺客。”
“並沒有誇你。”羅賓覺得和作家小姐說話有點累,她似乎只選擇自己想要聽的。
傑森·陶德也覺得作家小姐很神奇,她就那麼自然而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