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蒼月出場 (第6/6頁)
尹明仁第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定會叫御醫前來查驗。”幽溟,看來好多了。
“王上一向信任我,我會請命照顧少主。之後,我找相熟的醫官,來給你們醫治。”
“萬一御醫前來,為之奈何!不如現在,就拿你的槍戳我一下,然後,安安生生養病。”如果,我一直受傷,你們會不會一直聚攏在我的身邊呢.....幽溟心想。
“放屁!有完沒完了!”夜麟怒道,“我倒要看看,那個御醫能、回去說嘴。”
蒼月也不同意,但......
“這樣!御醫當真來,就給他看我的手。我藏在幽溟的被窩裡,就是他要看腿,也看不出什麼。如果,看出了,哥哥再劫持他。”
蒼月覺得:這個丫頭,一點兒也不傻。
蒼月走後,幽溟讓傻兔子從房樑上取下了,蒼月以前給他的禮物。一杆和蒼月一樣的槍,小號的。
夜麟疑惑,“你為什麼要、藏那麼高?”
“因為害怕.....被父王收走。”
“他,為什麼要收走?”夜麟又問。
“大明無偏照,至公無私親。邪僻之情,內荒伐人性,外荒蕩人心。是故,外物不可迷,私情不可有。”
“什麼意思?”夜麟問。
“就是,不能喜愛任何人、事、物。”
夜麟愣住了.....他不明白——國君,不能喜愛任何人、事、物嗎?
“那活著,還有何動力!”對於小老百姓的我,實在不能理解皇家的家訓。
當然,幽溟非要戳自己一槍,也不讓人看女孩子的腿。我也同樣,不支援。“哥哥,把槍藏起來。省得幽溟胡思亂想。”可傻兔子,還在想什麼,久久沒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