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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了許多新的技術,可魯格手槍的固有缺陷依舊很多,很難與更穩定的ppK與m1911競爭。
事實上哪怕是三德子時代,普魯士的貴族軍官們佩戴魯格手槍的也不太多,大多數魯格手槍都被留給了警察和二線部隊……畢竟戰場環境太差了,這種金貴的手槍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裡,1910年前後,誕生了太多太多效能優秀的手槍了。
傑克和比利時都有不錯的設計,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和傑克的cZ手槍都很有名。
而唐陌的實驗室裡,這些手槍也都被能工巧匠們複製了出來,用來測試每一種手槍的極限效能。
最終,m1911手槍和ppK手槍成了唐陌比較青睞的半自動手槍,而更早古一些的毛瑟駁殼槍,就被當成了異端送到了其他地方,去坑希瑞克的蠢貨們去了。
畢竟,誰也不知道的是,唐陌真正要搞出來的自動武器,可不是一直到21世紀都沒有大規模普及的自動手槍,而是更合理的使用手槍彈的衝鋒槍!
那種和烏茲衝鋒槍一個大小,結果近戰威力卻非常一般的武器肯定不是唐陌想要的。
毛瑟手槍的唯一亮點,就是中距離的威力——它的有效射程比起手槍來確實非常遠,尤其是在安裝了槍套客串的槍托之後,精度也非常高。
可如果安裝了槍托,這種自動手槍就基本上和衝鋒槍差不多一樣大小了,根本不是手槍……
這也是效能在手槍裡算是逆天的毛瑟自動手槍,只有在華夏戰場上大放異彩的主要原因——這裡沒有衝鋒槍!
所以,華夏是毛瑟自動手槍的天然優勢戰場,這是環境造成的,並不是這種武器本身的效能優異。
因此這種武器並非不可替代,相反這種武器非常容易被替代:只要生產正經的衝鋒槍就可以了。
“說實話,這種手槍我還沒想好怎麼命名,S4或者S5?”唐陌感受著陽光舒服的曬在他的身上,開口問韋斯道。
韋斯想了想,開口回答了唐陌的問題:“其實,我更喜歡能解決問題的那支……大的。”
“嗯,男人嘛,都喜歡大的。”唐陌不懷好意的調侃了一句。
韋斯一臉壞笑的樂了兩下,然後才開口說道:“那就算我給這支槍命名了。”
他掂量了兩下手裡的m1911,給這支異世界的手槍命名成了S4,而ppK手槍也就順理成章的變成了S5型半自動手槍。
瞬間,他就更喜歡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