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在大街上不能盯著陌生人亂看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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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理還亂的感覺。
下身不是裙裝,而是一條完全不符合女子氣質的束腿長褲。
腳上沒有鞋子,只是綁了幾圈破布以防地上的石頭割傷面板,腳跟和兩排形狀好看的腳趾都還露在外面。
脖頸處的領口耷拉在兩旁,可能是因為這件破衣服本就不合身的原因,使得其下的一隻肩膀直接光溜溜地露了出來,也令穿著衣服的人看上去著實沒有半點女兒家的矜持。
胸前全敞著,裡面沒有內襯,也沒有尋常的姑娘會穿的肚兜,只有一條白布纏得聊勝於無,甚至沒能遮住鎖骨,所幸,它們也算是勉強擋住了它們應該擋住的部位。
說實話,像這般衣衫不整的女子,待在街上本該很引人注目才對。
不過由於王戊的扮相實在是太過隨性了一點,又或者說,她大概根本就沒有打理過自己的形象,以至於她這一副披頭散髮,蓬頭垢面的模樣,叫人只想躲著她走,便更別說什麼駐足觀望了。
人家可沒那麼多的閒工夫,去盯著一個連臉都看不清的“叫花子”瞎看。
要看衣著暴露的姑娘河東街多的是,還白白嫩嫩的賞心悅目,豈不是更美。
所以就連城裡時常調戲婦女的地痞流氓都懶得多瞧王戊一眼。
嗯,從某種角度講,這倒也省了她不少麻煩。
“又餓了啊。”聲音稍顯沙啞地喃喃自語了一句,王戊似是無奈地放下了自己抓著頭髮的手,搖搖晃晃地俯身站了起來。
晨間她剛剛經歷了一場宿醉,乃至到現在都還有些頭痛,腦袋亦是昏沉沉的。
伸手搖了搖腰間的酒葫蘆,確定了裡面還有些“存貨”,她滿意地抬了抬眉頭,揉著眼角,當是有些自得其樂地打了個哈欠,邁開腳步向著街邊走去。
王戊準備去弄些吃的。
準確的說就是饅頭配鹹菜。
她來鄱陽城的這一年多里,早間幾乎都是這麼吃的。
便宜實在,有趣的是,她倒也吃不膩。
王戊可以說便是這樣一個奇怪的人,因為她總是做著奇怪的事,過著叫人難以理解的日子。
究其原因,可能就是由於她已經死過一次了吧,因此,她對於生活的態度通常會比普通人更加隨意一點。
可無論怎麼講,她如今的性格,也比她剛重生那會兒的麻木不仁要好得多了。
起碼,現在的她還算是有副人的樣子。
而不是一副渾渾噩噩的木頭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