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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他是誰,又是怎麼死的?”
鄧肯解釋說:“他死於西切斯特北部的一場車禍,這個可憐的傢伙叫詹姆斯·皮克林。”
萊姆揚起一邊的眉毛:“繼續說。記住,我們很想知道答案。”
“我從警用對講機中得知這場車禍。救護車把屍體拖到位於揚克斯的縣醫院太平間。然後,我就把屍體從那兒偷了出來。”
萊姆對薩克斯說:“給醫院打電話。”
薩克斯撥通了電話。很快,打完電話後,她彙報說:“週一下午五點,一名三十一歲的男子在布朗克斯橋大道上,因為汽車在一塊結冰的路面上失去控制而衝下公路。因為內傷而當場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屍體被送到醫院,但接著就不見了。醫院的人以為可能被錯送到其他醫院了,但是後來也沒找到。死者親人也不可能把屍體取走,這一點很容易想到。”
“對此我很抱歉,”鄧肯說。他看上去確實是一副很不安的樣子。“但我別無選擇。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我會還給他們的。而且,我還會支付喪葬費用。”
“那我們在死者皮夾裡發現的身份證和其他東西怎麼解釋?”薩克斯問。
“那都是偽造的,”鄧肯點點頭,“仔細檢查肯定會露餡。但我只需要矇混幾天就行了。”
“你偷了屍體,開車將它帶到小巷裡,在他上方佈置好金屬槓,讓現場看上去似乎是緩慢死亡。”
鄧肯點了點頭。
“然後你又留下了時鐘和字條。”
“沒錯。”
隆恩·塞利托問:“那麼第二十二大街的碼頭上那個人呢?你在那裡殺掉的男人怎麼解釋?”
萊姆看了一眼鄧肯:“你的血型是AB型嗎?”
鄧肯笑了笑:“你真機靈。”
“碼頭上從來就沒有受害者,隆恩。那是他自己的血。”萊姆邊上下打量著嫌疑犯邊說:“你在碼頭上留下字條和時鐘,又把血濺在周圍和夾克上——那是你扔進河裡的。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劃痕。你在哪兒抽血的?你自己弄的嗎?”
“不是,我在新澤西一家醫院抽的血。我告訴他們我要動手術,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
“這就是為什麼血液中會有抗凝血劑。”貯存起來的血液通常會新增稀釋劑,以防止血液凝固。
鄧肯點點頭:“我在想,你們到底能不能查出來。”
萊姆問:“那塊破碎的指甲呢? ”
鄧肯舉起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