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無字碑 狄仁傑脫險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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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之狄仁傑傳和來俊臣傳,《資治通鑑》卷二百五長壽元年一月條均有記載,但諸書所述有出入,本書取其合理者採信之。
[10]這個專門用來製造冤假錯案的特務機關設在麗景門,酷吏王弘義諧其音稱為“例竟門”。事見兩《唐書》之酷吏傳。
[11]來俊臣的回答,《資治通鑑》與兩《唐書》諸傳說法正好相反,本書兼採之。
[12]以上情節以《舊唐書·來俊臣傳》所述最為詳實,今從之。
[13]事見兩《唐書》之狄仁傑傳,但兩傳所記牽連人數不一,今取新傳。又,唐代官制,州司馬上州從五品下,中州正六品上,下州從六品下。
[14]見兩《唐書》之狄仁傑傳,《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天授二年九月條。
[15]這一供詞,《舊唐書·狄仁傑傳》與《資治通鑑》大體相同,《新唐書·狄仁傑傳》不同,今從《舊唐書》。
[16]此事兩《唐書》之狄仁傑傳和《資治通鑑》均有記載,而《舊唐書》所述最詳,今從《舊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