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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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什麼都懂。
以她們的能力,是不可能贏鍾家的。
和權勢比自己大的資本家爭是什麼結果,早在爸爸出事那一年,她就已經知道了。
一百萬。
方如琴笑了起來。
確實是窮人家長大的。
對她來說,鼓足勇氣提出的一百萬可能就是她範圍內的最大的數字了。
她果然對鍾家有多少錢沒有概念,這也很好。因為等回到鍾家後,她很快就會被她從未擁有過的迷了雙眼,忘掉這對窮父母。
“可以,錢不是問題。”
方如琴微笑說,“決定了的話,我之後會派人來接你。”
……
林歲以前只見過霸總言情文寫“給你一百萬,離開我兒子”這樣的橋段。
沒想到竟然有一天會在自己身上上演“給你一百萬,離開你父母”這樣的情節。
她低著頭,默默往包裡裝東西。
他們家裡沒有行李箱,只有以前搬家用的大型編織袋。好在她需要帶走的東西也不多,只一個袋子勉勉強強就夠了。
“真的想好了嗎?”
林小玲憂心地看著林歲收拾行李。
她知道自己的女兒是什麼人,她不是為了錢才去鍾家的,最後答應下來顯然是聽懂了方如琴的威脅。
她作為母親的,卻無能為力阻止這一切。
“其實,其實也沒有這麼難辦。如果打起官司來……說不定不會輸。”
“媽。”
林歲打斷她說,“我們家有請律師的錢嗎?”
林小玲怔了怔。
林歲笑了一下,說:“所以我們沒有選擇。”
表面上看是二選一,實際上她只有一條活路。
她當然可以說只要和爸爸媽媽在一起,多苦的生活我都願意過。
可爸爸媽媽的日子已經夠苦了,她不能再連累爸爸媽媽。
“好啦。我都想過了,怎麼說我也是他們的親生孩子,他們肯定不會對我太壞。你們就當我只是去鍾家借住,又不是不能回來了。”
林歲掩去自己看到的惡意紅光,甚至反過來安慰他們。
“……我知道。”
既然女兒決定了,林小玲從不干涉她的選擇。
她只是嘆了口氣,幫林歲一塊理行李。
她把六歲時買的毛絨玩偶給她塞進包裡,“這個帶上,你最喜歡抱著它睡覺。”